关于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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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篇小的文章来写这样的一个主题似乎是难以做到的,好在我在这里虽不是消解标准本身,也无意于建立任何的伟岸体系。之所以有这样的思考,是因为从小到大,关于这个问题的论争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了,几乎每个留意此问题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
据说,时下的主流是一种简练的,电报式的语言。我想喜欢海明威的人一定认为这是文学语言的基本要求。不过,我常常想,也许该真正读读原著,才能明白海明威的简练与译本的简练毕竟有着不同。也有不少人觉得这种语言并没有使他的文章有多么动人,反而看起来觉得干巴巴,没有美感。我想这大概就是因为译文不能很好的表达出这位大师用词造句的讲究之处。更进一步讲,只有对英语这种语言有了比较深的了解,才能体会出海氏这种靠名词和动词来表达的方式。我宁肯把他的这种简练叫做含蓄,这也和著名的“冰山之喻”相对应。
那么,“一朵玫瑰花”和“一朵鲜艳的像拳头一样大的红色玫瑰花”还有“一朵很大的红色的花,茎上带刺,据说常用作某个节日男女互赠的礼物”这三句话究竟哪一个更含蓄?显然,第一句很简练,也很含蓄,因为我们不知道是怎样的玫瑰花,何种颜色,有多大,是否新鲜?第二句就很不含蓄了,虽然我们还是不能完全想见这朵玫瑰花的样子。比较难判断的是第三句,从字数上看,很不简练,能够几个字说清楚的东西偏偏用了那么多废话!但是,由此我们就断定第一句的模式是应该得到尊重并被倡导使用的吗?这里我们犯的错误是带着自己的偏见去寻找支持,得到的肯定也会是偏见。
首先,文字绝不能和文章相分离,任何评判标准应当建立在文本的基础上,失去一个特定的文本语境,而想要探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任何再现内容都有效的标准,恐怕是要失败的。在特定的语境之下,上述的第三句话要有趣的多,我们想象,在具有讽喻意味的文本中,这句话可能会强有力的加强讽喻意味,而不是使读者厌烦。事实上,卡夫卡的文章常被批评为用语繁复而欠简练,正是因为他的文中大量运用了类似的手法,来加强K的孤独、异化的感觉。这种手法后来在俄国形式主义者手中发扬光大,成为一个重要的概念–“陌生化”。
其次,文字也不可能和时代分离,如果说现在很难找到向第二句话那样啰嗦的文字,肯定至少部分是因为读者的生活节奏已经变得越来越快,巴尔扎克时代躺在安乐椅中坐在火炉旁读小说的读者们一定不曾想到,他们的子孙后代现在正在商业时代速度就是金钱的感召下在拥挤的地铁站和博命般的高速路上奔劳。所以,即使是巴尔扎克再生,并且依然穷困潦倒,也不会傻到要对巴黎的街景作工笔画式的描绘了。
再次,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简练就是字数少、不用或少用形容词、不议论……等等,这似乎就是第一句话告诉我们的标准。但是,我不想把任何的文学作品都写成梗概。简练也许具有详略得当的意味,但我不想过多的讨论细节,我宁可接受一个比较消极的结论:任何伤害了表现力的“简练”都是要不得的,简练,重在“练”,练表明了一种选择,它的任何舍弃都是为了使留下的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