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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
和几个朋友谈起《朗读者》(The Reader)。我说,对片中的女主角因耻于承认自己不识字而坐牢感到不很理解。一个朋友说,因为你不是文盲,所以你不理解那种被排除在文化秩序之外的自卑感;而我以为,这种自卑和羞耻确然存在,但尚不足以让一个人为此选择付出生命(或是终身监禁,某种程度上,这是比死更严厉的惩罚)。
讨论本可能就此深入,不过另一位朋友的话,把焦点引向了对影片主题的不同理解上面。影片女主角所犯下的罪行,是制度化暴力的产物,而她所做的,只是在制度化暴力的框架下恪尽职守而已。当然,在法律层面,这不能使她得到豁免,但在政治哲学层面,却无疑形成了一个悖论,这一悖论,则显然是影片的“故事价值”所在,如果把影片的编导看作一个赌徒,这也正是他们押下的最大的赌注。然而,这位插话的朋友的朋友,一位女士,完全没有看出这层意思,她把本片理解为“一个小男人为一位老女人付出了一生”的故事。
那位认为本片女主角的行为顺理成章的朋友,于是借机反驳我日前批驳一篇帖子的行为。那篇帖子很可能来源于一位宗教诚信者和传播者,说的是:绝对的自由只有在天国才能实现,现实世界是没有的,因此现世的自由不值得追求。这篇帖子曾引起我的强烈不满。我这位朋友的意思,是说要允许别人有不同的理解,正像对《朗读者》这类影片会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意见一样,因此,我的愤怒和驳斥没有必要。
所有的论题都铺开了,看来焦点仍旧是一个“不同理解”的问题。就来说说我对“不同理解”的理解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