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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WingSay &#187; 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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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明白了，这世界并非是一连串的残酷的争斗，而是熠熠闪亮的欢乐，使人愉悦的柔浪，未为我们珍惜的礼品。</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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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失恋杀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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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Oct 2010 12:02:35 +0000</pubDate>
		<dc:creator>剩 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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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打着江户川乱步的旗号招摇撞骗的电影已经不少了，如今又多了这一部。 乱步时代的推理小说，现在看来，往往差强人意。在日本，推理小说本是舶来品，消化外来的东西，不容易。黒岩泪香、小酒井不木、大阪圭吾等等，还有乱步自己，都只是走在上下求索的路上。推理小说的规范尚未形成，所谓十条、二十条戒律之类，是大量作品涌现，作者和读者长期博弈的结果。 然而，即便如此，这部《失恋杀人》还是能看出乱步在推理文学形式上的一些探索，比如委托人即是凶手的模式，现如今虽已司空见惯，那时还是比较新鲜的。 可惜编导的心思，显然没放在推理悬疑上面，影片的卖点直截了当，就是女主角都子（宫地真绪饰）的身体，再确切一点说，就是一对乳房，我得说这对豪乳的确很动人，除此之外，这位女星也没有什么炫耀的资本了吧。 创作推理小说，注定越来越难。穷则思变，问题是变化貌似无穷尽，人智却总有不敷使用之感。一位够格的作者，他的的天性，总是宁可改得漏洞百出，也不远复制别人，想到这一点，我有点理解那些改编文学原著的电影作者，为什么总不愿老实地按原著拍摄了，主观上，这也算是原因之一吧。 时代和篇幅所限造成的情节简单，加上迎合观众的&#8221;窥视癖&#8221;，以及编导的刻意求变，最终造就了这部不值一看的烂片。据说女星宫地真绪本想借此片&#8221;脱&#8221;胎换骨，却反响平平，真是令人惋惜啊，多漂亮的一对乳房&#8211;有些烂片很不经济，它浪费了太多资源，比如观众的时间，比如拍摄电影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此片还要加上美色&#8211;如果美色也可以算作一种资源的话&#8211;其实，它不但是，而且是现代社会某些人最重要乃至仅有的资源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id="attachment_186" class="wp-caption alignleft" style="width: 150px"><a href="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10/slsr.jpg"><img class="size-medium wp-image-186" title="《失恋杀人》" src="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10/slsr-212x300.jpg" alt="《失恋杀人》" width="140" /></a><p class="wp-caption-text">《失恋杀人》</p></div>
<p>打着江户川乱步的旗号招摇撞骗的电影已经不少了，如今又多了这一部。</p>
<p>乱步时代的推理小说，现在看来，往往差强人意。在日本，推理小说本是舶来品，消化外来的东西，不容易。黒岩泪香、小酒井不木、大阪圭吾等等，还有乱步自己，都只是走在上下求索的路上。推理小说的规范尚未形成，所谓十条、二十条戒律之类，是大量作品涌现，作者和读者长期博弈的结果。</p>
<p>然而，即便如此，这部《失恋杀人》还是能看出乱步在推理文学形式上的一些探索，比如委托人即是凶手的模式，现如今虽已司空见惯，那时还是比较新鲜的。</p>
<p>可惜编导的心思，显然没放在推理悬疑上面，影片的卖点直截了当，就是女主角都子（宫地真绪饰）的身体，再确切一点说，就是一对乳房，我得说这对豪乳的确很动人，除此之外，这位女星也没有什么炫耀的资本了吧。</p>
<p>创作推理小说，注定越来越难。穷则思变，问题是变化貌似无穷尽，人智却总有不敷使用之感。一位够格的作者，他的的天性，总是宁可改得漏洞百出，也不远复制别人，想到这一点，我有点理解那些改编文学原著的电影作者，为什么总不愿老实地按原著拍摄了，主观上，这也算是原因之一吧。<span id="more-185"></span></p>
<p>时代和篇幅所限造成的情节简单，加上迎合观众的&#8221;窥视癖&#8221;，以及编导的刻意求变，最终造就了这部不值一看的烂片。据说女星宫地真绪本想借此片&#8221;脱&#8221;胎换骨，却反响平平，真是令人惋惜啊，多漂亮的一对乳房&#8211;有些烂片很不经济，它浪费了太多资源，比如观众的时间，比如拍摄电影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此片还要加上美色&#8211;如果美色也可以算作一种资源的话&#8211;其实，它不但是，而且是现代社会某些人最重要乃至仅有的资源吧。</p>
<p><a class="a2a_dd a2a_target addtoany_share_save" href="http://www.addtoany.com/share_save#url=http%3A%2F%2Fwww.wingsay.com%2Flovelorn-murder&amp;title=%E3%80%8A%E5%A4%B1%E6%81%8B%E6%9D%80%E4%BA%BA%E3%80%8B" id="wpa2a_2"><img src="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plugins/add-to-any/share_save_171_16.png" width="171" height="16" alt="Share"/></a></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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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李银河：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title>
		<link>http://www.wingsay.com/li-yinhe-proposal-to-abolish-the-crime-of-assembling-a-crowd-to-promiscuous</link>
		<comments>http://www.wingsay.com/li-yinhe-proposal-to-abolish-the-crime-of-assembling-a-crowd-to-promiscuou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4 Mar 2010 10:50:34 +0000</pubDate>
		<dc:creator>剩 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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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天，将同性婚姻提案再次交给我认识的人大和政协委员，同时还提交了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全文如下： 《关于在刑法中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 目前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这一罪名原来被列在“流氓罪”中，流氓罪被取消后，这一罪名却保留下来，被列在刑法其他栏目中。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已很少适用，因此建议取消。 试举几个案例（多取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集“聚众淫乱”一章）： 个案1：被告人刘XX，女，自1981年以来，先后勾引、教唆男青年韦X等20余人，分别在这些人的住处跳低级下流的贴身舞、熄灯舞、裸体舞，舞后又主动与之乱搞两性关系，有时与多名男子进行群奸群宿。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159页) 个案2：被告人邹X等 (2女3男) 于1986年10月20日晚上到胡X住室玩朴克牌，事先规定输者让赢者亲嘴。当晚5人同睡一床，互相玩弄，群奸群宿一夜。另一晚，邹等4人 (2男2女) 又在一起玩朴克牌，为了助兴，4被告人竟先后各自脱光衣服，一男对一女，赤身裸体玩朴克牌一夜。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161页) 个案3：有一个中年流氓团伙案，经常在一个助理工程师家聚会。以下是其中一位服刑人的供述：“当爱人知道我生活不检点时，多次劝过我，周围的同志们也风言风语地刺我，而我全当成了耳旁风。心想，这顶多就是不道德，还不致于蹲监狱。终于，我们这个淫乱团伙的罪恶暴露了，我们经常在一起聚会的八个中年男女都犯了不可饶恕的流氓罪，有五个人被判了刑，那个助理工程师被枪毙了，他的老婆被判了死缓，我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任克，第269页) 个案4：被告人王XX，女，先后勾引多名男子与其乱搞两性关系。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176-177页) 个案5：被告人马XX，女，19岁，伙同3名男女青年 (钟，女，16岁；李，男，15岁；贺，女，14岁) 将陈XX (男，18岁) 绑在床上，玩弄其生殖器达两个多小时。陈走后，3名女青年又用同样方法玩弄李的阴茎。后来几位女青年又做过多次类似的事。检察院以流氓罪对马XX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248-249页) 上引个案是我国所有与性有关的犯罪判决中问题最大的一类。所谓“群奸群宿、聚众淫乱”不过是西方社会正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的“性聚会”(sex orgy)。个案3与西方70年代兴起的一种换偶活动 (swing) 有相似之处。在西方报刊的广告栏中，经常可以看到希望进行换偶活动的人寻找伴侣的广告，有时是两对夫妇相聚换偶娱乐，有时是多对夫妇进行此类活动。目前我国也存在大量此类自愿活动。 在此类活动的参与者全部是自愿参与的这一前提之下，法律绝不应当认定为有罪。因为公民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他拥有按自己的意愿使用、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如果有人愿意在私人场所穿着衣服打扑克，他有这样做的权利；如果有人愿意在私人场所不穿衣服打扑克，他也有这样做的权利。不管在场的有几个人。国家法律干涉这种私人场所的活动，就好像当事人的身体不归当事人自己所有，而是归国家所有。如果当事人脱去衣服，损害的不是当事人自己的尊严，而是损害了国家的尊严。这种立法思想本身就是错的，错误就出在个人身体的所有权归属的问题上。在此类案件的判决中，我们应当检讨有关法律的立法思想的对错，使法律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工具，而不是伤害公民权利的工具。 此类法律不仅从个人有权利处置自己身体的人权角度看是错误的，而且从女权角度也是不可容忍的。个案4的罪名是“勾引多名男性与其乱搞两性关系”。首先，无法确知是女性勾引了男性。在两性的非婚性行为中，双方负有同等的责任，没有理由单方面判女方的罪。如果说判决的理由在于这个女人是一个人同多个男性发生性关系，从而获罪，那么又有什么证据证明和她发生性关系的那些男性全都是只有她一个性伴？如果其中的男性有除她之外的性伴，是否也应当按同罪处理？其次，一个女性有没有权利同“多名男子”发生两性关系，这是一个女性的基本权利问题。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宪法关于人身自由权利）的保护，而不是惩罚。 案例5的判决也十分荒唐。一群少男少女打闹调情也要判刑，令人不知身处何世。即使是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严酷判官也不一定会制裁这种天真幼稚的活动。在这一判决背后，似乎有阴茎崇拜的底蕴：如果这伙年轻人在一起玩弄的不是生殖器，而是头部或脚部，大约不至于获罪，为什么玩弄一下生殖器官就要获罪呢？潜台词似乎是阴茎神圣不可侵犯。时至21世纪，一项法律还要以生殖器崇拜的逻辑来判人有罪，这不是过于荒唐和骇人听闻了吗？ 对于一个“中世纪”性质的过时法律，对于一个有大量普通公民不时参与违背其规定的活动和行为的法律，对于一个在实践中实际上已经不再实行的法律，应当及时予以取消，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资料来源： 任克(编)：《“扫黄”在一九八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 最高人民检查院《刑事犯罪案例丛书》编委会：《刑事犯罪案例丛书(流氓罪)》，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 此提案送交司法部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处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昨天，将同性婚姻提案再次交给我认识的人大和政协委员，同时还提交了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全文如下：</p>
<p>《关于在刑法中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p>
<p>目前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这一罪名原来被列在“流氓罪”中，流氓罪被取消后，这一罪名却保留下来，被列在刑法其他栏目中。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已很少适用，因此建议取消。</p>
<p>试举几个案例（多取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集“聚众淫乱”一章）：<span id="more-73"></span></p>
<p>个案1：被告人刘XX，女，自1981年以来，先后勾引、教唆男青年韦X等20余人，分别在这些人的住处跳低级下流的贴身舞、熄灯舞、裸体舞，舞后又主动与之乱搞两性关系，有时与多名男子进行群奸群宿。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159页)</p>
<p>个案2：被告人邹X等 (2女3男) 于1986年10月20日晚上到胡X住室玩朴克牌，事先规定输者让赢者亲嘴。当晚5人同睡一床，互相玩弄，群奸群宿一夜。另一晚，邹等4人 (2男2女) 又在一起玩朴克牌，为了助兴，4被告人竟先后各自脱光衣服，一男对一女，赤身裸体玩朴克牌一夜。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161页)</p>
<p>个案3：有一个中年流氓团伙案，经常在一个助理工程师家聚会。以下是其中一位服刑人的供述：“当爱人知道我生活不检点时，多次劝过我，周围的同志们也风言风语地刺我，而我全当成了耳旁风。心想，这顶多就是不道德，还不致于蹲监狱。终于，我们这个淫乱团伙的罪恶暴露了，我们经常在一起聚会的八个中年男女都犯了不可饶恕的流氓罪，有五个人被判了刑，那个助理工程师被枪毙了，他的老婆被判了死缓，我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任克，第269页)</p>
<p>个案4：被告人王XX，女，先后勾引多名男子与其乱搞两性关系。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176-177页)</p>
<p>个案5：被告人马XX，女，19岁，伙同3名男女青年 (钟，女，16岁；李，男，15岁；贺，女，14岁) 将陈XX (男，18岁) 绑在床上，玩弄其生殖器达两个多小时。陈走后，3名女青年又用同样方法玩弄李的阴茎。后来几位女青年又做过多次类似的事。检察院以流氓罪对马XX起诉，法院以同罪对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案例集，第248-249页)</p>
<p>上引个案是我国所有与性有关的犯罪判决中问题最大的一类。所谓“群奸群宿、聚众淫乱”不过是西方社会正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的“性聚会”(sex orgy)。个案3与西方70年代兴起的一种换偶活动 (swing) 有相似之处。在西方报刊的广告栏中，经常可以看到希望进行换偶活动的人寻找伴侣的广告，有时是两对夫妇相聚换偶娱乐，有时是多对夫妇进行此类活动。目前我国也存在大量此类自愿活动。</p>
<p>在此类活动的参与者全部是自愿参与的这一前提之下，法律绝不应当认定为有罪。因为公民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他拥有按自己的意愿使用、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如果有人愿意在私人场所穿着衣服打扑克，他有这样做的权利；如果有人愿意在私人场所不穿衣服打扑克，他也有这样做的权利。不管在场的有几个人。国家法律干涉这种私人场所的活动，就好像当事人的身体不归当事人自己所有，而是归国家所有。如果当事人脱去衣服，损害的不是当事人自己的尊严，而是损害了国家的尊严。这种立法思想本身就是错的，错误就出在个人身体的所有权归属的问题上。在此类案件的判决中，我们应当检讨有关法律的立法思想的对错，使法律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工具，而不是伤害公民权利的工具。</p>
<p>此类法律不仅从个人有权利处置自己身体的人权角度看是错误的，而且从女权角度也是不可容忍的。个案4的罪名是“勾引多名男性与其乱搞两性关系”。首先，无法确知是女性勾引了男性。在两性的非婚性行为中，双方负有同等的责任，没有理由单方面判女方的罪。如果说判决的理由在于这个女人是一个人同多个男性发生性关系，从而获罪，那么又有什么证据证明和她发生性关系的那些男性全都是只有她一个性伴？如果其中的男性有除她之外的性伴，是否也应当按同罪处理？其次，一个女性有没有权利同“多名男子”发生两性关系，这是一个女性的基本权利问题。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宪法关于人身自由权利）的保护，而不是惩罚。</p>
<p>案例5的判决也十分荒唐。一群少男少女打闹调情也要判刑，令人不知身处何世。即使是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严酷判官也不一定会制裁这种天真幼稚的活动。在这一判决背后，似乎有阴茎崇拜的底蕴：如果这伙年轻人在一起玩弄的不是生殖器，而是头部或脚部，大约不至于获罪，为什么玩弄一下生殖器官就要获罪呢？潜台词似乎是阴茎神圣不可侵犯。时至21世纪，一项法律还要以生殖器崇拜的逻辑来判人有罪，这不是过于荒唐和骇人听闻了吗？</p>
<p>对于一个“中世纪”性质的过时法律，对于一个有大量普通公民不时参与违背其规定的活动和行为的法律，对于一个在实践中实际上已经不再实行的法律，应当及时予以取消，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p>
<p>资料来源：<br />
任克(编)：《“扫黄”在一九八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br />
最高人民检查院《刑事犯罪案例丛书》编委会：《刑事犯罪案例丛书(流氓罪)》，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p>
<p>此提案送交司法部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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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爱情有什么道理——《午夜巴塞罗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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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3 Feb 2009 02:59:59 +0000</pubDate>
		<dc:creator>剩 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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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伍迪·艾伦的电影，我向来不是特别喜欢。尽管他很敏锐、风趣，还有英语说的Irony，反讽。不过他也太饶舌，特别是喋喋不休的旁白，让人感觉他似乎更适合去百老汇工作。我喜欢用足够的冷漠包装的激情片，喜欢患上失语症的主角，比如《独行杀手》。我以为，即使是电影中角色的话语，也只适合出现在影片中的人物不得不说话的时候，电影不是话剧，一部你听录音剪辑都可以明白的电影，不是好电影。当然伍迪·艾伦电影中的对白一向还是很出彩的，只是我个人以为如果再少一些炫技的话，会更好些。更为重要的是，伍迪电影的魅力不仅仅在旁白和对白上。相比之下，他电影中对人性、情感、心理的细腻刻画似乎更有理由得到评论者足够的关注。 相比伍迪一贯的主题与风格，《午夜巴塞罗那》没有多大变化，爱情、性、家庭、道德，多角关系中的人物微妙复杂的心理冲突，一句话，就是男男女女之间的那点事儿。维琪和克里斯蒂娜从纽约来到巴塞罗那度暑假，遇到先锋画家安东尼奥，画家与两个女孩子搭讪，提议一起去某小镇度周末并作三人行，当即遭到已经订婚且思想趋于保守的维琪的拒绝。而性格开放、喜爱艺术的克里斯蒂娜却欣然同意。他们来到小镇参观，当夜维琪再度拒绝了安东尼奥一起做爱的建议，而克里斯蒂娜却来到了画家的房中，不过在紧要关头，她的胃病犯了。克里斯蒂娜养病，画家就带着维琪在小镇闲逛，午夜，两个人听完吉他演奏回来，画家与为吉他演奏感动不已的维琪有了鱼水之欢。回到巴塞罗那之后，安东尼奥因为维琪即将结婚，就再没和她联络，他与克里斯蒂娜同居了。此时画家传说中近乎疯狂的前妻伊莲娜又闯入了两人的生活，莫名其妙地，克里斯蒂娜接受了伊莲娜的回归，甚至与其发生了肉体关系，三人一起度过了一段奇特而愉快的时光。直到暑假即将结束，克里斯蒂娜希望能够到法国冷静地思考一下自己是否还要继续这种奇怪的关系。她离开之后，画家与前妻又回到了以前的势不两立的状态，终于分手。与此同时，已经结婚的维琪对自己婚后的生活产生了厌倦，最终，他与重归单身生活的画家见面了，欲行欢好之时，画家的前妻用手枪打碎了他们的浪漫。幸好，没有人死亡。维琪和克里斯蒂娜离开巴塞罗那，维琪继续小资产阶级家庭那种平淡无奇的生活，克里斯蒂娜继续寻找自己的爱情和人生。 影片被归入喜剧类型片，显得有些教条，当然归入悲剧可能更不恰当。要是有“无奈剧”的话，倒是比较适合。这部戏，伍迪不过是重复了一个人们再熟悉不过的问题：爱情有什么道理？刚刚出场的维琪，作为理性和保守的代言人，口中喋喋不休的，是传统道德、礼貌、规范，然而只消一个周末，一场吉他演奏就难以抵挡画家浪漫的诱惑。而反倒是性格开朗奔放的克里斯蒂娜，未能践行与画家的床第之约，虽然是一场溃疡坏了好事，然而这生理的症疾无疑是心理的障碍所致。这就是伍迪的反讽。他还唯恐观众不能明白，赶紧补了一个情节：画家再次邀克里斯蒂娜喝酒，维琪问她，你不是胃不好么？她说，其实少喝一点没关系的。甚至这还不够，还要用旁白补一句：“这一次，克里斯蒂娜准备好了”。这一串组合拳，伍迪显然是冲着理性、道德来的，维琪所坚守的理性、道德、婚约、贞洁等等，在伍迪看来，都是那样经不起推敲，在激情面前她们甚至经不起吉他曲般的温柔一击。然而，就此可以说伍迪是抱有反道德、反理性思想的艺术家么？并非如此。 画家安东尼奥也并未被伍迪写成轻薄浪子。他有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观念，然而也并非完全凭着非理性的激情行事，他与维琪发生关系，正如他自己所说，不过是希望她能有婚前最后的疯狂，回到巴塞罗那之后，他冷静地中止了和维琪的联系，以至于被符号化的礼仪规范荼毒过深的维琪要责备他：怎么可以和人家做爱后连一个电话都不打。在安东尼奥希冀的爱情中，双方充分自由，没有任何芥蒂，没有一丝一毫需要双方忍耐的东西，他深知已经结婚的维琪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他所构想的爱情，他不希望爱情带给她任何的焦虑。 同样，表面上富有激情的克里斯蒂娜也并非疯狂到底。除了胃病的暗示，她最终选择中止和画家、画家前妻三人的复杂关系，一样暗示了理性的复苏与回归。从全片看，似乎只有画家的前妻伊莲娜作为属于非理性的、疯狂和激情的象征，为了所谓的爱情，她可以对丈夫刀枪相向，也能够和前夫、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而没有丝毫的尴尬。伊莲娜是符号世界之外的旅行者，按拉康的说法，她在黑暗混沌的实在界徘徊，克里斯蒂娜则在想象界中游弋，而维琪只是与想象界擦身而过，终于回归象征界，接受符号世界的种种“父的”话语。 由此可见，伍迪·艾伦并无意张扬非理性的力量，无意对道德传统作出挑战，伍迪不是戈达尔，不是拉斯冯提尔，他只是一个狡猾的旁观者，你很难知道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态观察现实生活中作为理性和非理性的混合体而生存的人们。伍迪没有态度。他只是借这个三女一男之间分分合合的故事，传达给我们一位73岁老人的人生体验：理性对爱情基本无用，而非理性则会毁掉整个生活。]]></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id="attachment_278" class="wp-caption alignleft" style="width: 150px"><a href="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vickycristinabarcelona.jpg"><img class="size-medium wp-image-278" title="《午夜巴塞罗那》" src="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vickycristinabarcelona-202x300.jpg" alt="《午夜巴塞罗那》" width="140" /></a><p class="wp-caption-text">《午夜巴塞罗那》</p></div>
<p>伍迪·艾伦的电影，我向来不是特别喜欢。尽管他很敏锐、风趣，还有英语说的Irony，反讽。不过他也太饶舌，特别是喋喋不休的旁白，让人感觉他似乎更适合去百老汇工作。我喜欢用足够的冷漠包装的激情片，喜欢患上失语症的主角，比如《独行杀手》。我以为，即使是电影中角色的话语，也只适合出现在影片中的人物不得不说话的时候，电影不是话剧，一部你听录音剪辑都可以明白的电影，不是好电影。当然伍迪·艾伦电影中的对白一向还是很出彩的，只是我个人以为如果再少一些炫技的话，会更好些。更为重要的是，伍迪电影的魅力不仅仅在旁白和对白上。相比之下，他电影中对人性、情感、心理的细腻刻画似乎更有理由得到评论者足够的关注。<span id="more-277"></span></p>
<p>相比伍迪一贯的主题与风格，《午夜巴塞罗那》没有多大变化，<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7%88%b1%e6%83%85"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爱情">爱情</a>、<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6%80%a7"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性">性</a>、家庭、<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9%81%93%e5%be%b7"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道德">道德</a>，多角关系中的人物微妙复杂的心理冲突，一句话，就是男男女女之间的那点事儿。维琪和克里斯蒂娜从纽约来到巴塞罗那度暑假，遇到先锋画家安东尼奥，画家与两个女孩子搭讪，提议一起去某小镇度周末并作三人行，当即遭到已经订婚且思想趋于保守的维琪的拒绝。而性格开放、喜爱艺术的克里斯蒂娜却欣然同意。他们来到小镇参观，当夜维琪再度拒绝了安东尼奥一起做爱的建议，而克里斯蒂娜却来到了画家的房中，不过在紧要关头，她的胃病犯了。克里斯蒂娜养病，画家就带着维琪在小镇闲逛，午夜，两个人听完吉他演奏回来，画家与为吉他演奏感动不已的维琪有了鱼水之欢。回到巴塞罗那之后，安东尼奥因为维琪即将结婚，就再没和她联络，他与克里斯蒂娜同居了。此时画家传说中近乎疯狂的前妻伊莲娜又闯入了两人的生活，莫名其妙地，克里斯蒂娜接受了伊莲娜的回归，甚至与其发生了肉体关系，三人一起度过了一段奇特而愉快的时光。直到暑假即将结束，克里斯蒂娜希望能够到法国冷静地思考一下自己是否还要继续这种奇怪的关系。她离开之后，画家与前妻又回到了以前的势不两立的状态，终于分手。与此同时，已经结婚的维琪对自己婚后的生活产生了厌倦，最终，他与重归单身生活的画家见面了，欲行欢好之时，画家的前妻用手枪打碎了他们的浪漫。幸好，没有人死亡。维琪和克里斯蒂娜离开巴塞罗那，维琪继续小资产阶级家庭那种平淡无奇的生活，克里斯蒂娜继续寻找自己的爱情和人生。</p>
<p>影片被归入喜剧类型片，显得有些教条，当然归入悲剧可能更不恰当。要是有“无奈剧”的话，倒是比较适合。这部戏，伍迪不过是重复了一个人们再熟悉不过的问题：爱情有什么道理？刚刚出场的维琪，作为理性和保守的代言人，口中喋喋不休的，是传统道德、礼貌、规范，然而只消一个周末，一场吉他演奏就难以抵挡画家浪漫的诱惑。而反倒是性格开朗奔放的克里斯蒂娜，未能践行与画家的床第之约，虽然是一场溃疡坏了好事，然而这生理的症疾无疑是心理的障碍所致。这就是伍迪的反讽。他还唯恐观众不能明白，赶紧补了一个情节：画家再次邀克里斯蒂娜喝酒，维琪问她，你不是胃不好么？她说，其实少喝一点没关系的。甚至这还不够，还要用旁白补一句：“这一次，克里斯蒂娜准备好了”。这一串组合拳，伍迪显然是冲着理性、道德来的，维琪所坚守的理性、道德、婚约、贞洁等等，在伍迪看来，都是那样经不起推敲，在激情面前她们甚至经不起吉他曲般的温柔一击。然而，就此可以说伍迪是抱有反道德、反理性思想的艺术家么？并非如此。</p>
<p>画家安东尼奥也并未被伍迪写成轻薄浪子。他有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观念，然而也并非完全凭着非理性的激情行事，他与维琪发生关系，正如他自己所说，不过是希望她能有婚前最后的疯狂，回到巴塞罗那之后，他冷静地中止了和维琪的联系，以至于被符号化的礼仪规范荼毒过深的维琪要责备他：怎么可以和人家做爱后连一个电话都不打。在安东尼奥希冀的爱情中，双方充分自由，没有任何芥蒂，没有一丝一毫需要双方忍耐的东西，他深知已经结婚的维琪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他所构想的爱情，他不希望爱情带给她任何的焦虑。</p>
<p>同样，表面上富有激情的克里斯蒂娜也并非疯狂到底。除了胃病的暗示，她最终选择中止和画家、画家前妻三人的复杂关系，一样暗示了理性的复苏与回归。从全片看，似乎只有画家的前妻伊莲娜作为属于非理性的、疯狂和激情的象征，为了所谓的爱情，她可以对丈夫刀枪相向，也能够和前夫、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而没有丝毫的尴尬。伊莲娜是符号世界之外的旅行者，按拉康的说法，她在黑暗混沌的实在界徘徊，克里斯蒂娜则在想象界中游弋，而维琪只是与想象界擦身而过，终于回归象征界，接受符号世界的种种“父的”话语。</p>
<p>由此可见，伍迪·艾伦并无意张扬非理性的力量，无意对道德传统作出挑战，伍迪不是戈达尔，不是拉斯冯提尔，他只是一个狡猾的旁观者，你很难知道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态观察现实生活中作为理性和非理性的混合体而生存的人们。伍迪没有态度。他只是借这个三女一男之间分分合合的故事，传达给我们一位73岁老人的人生体验：理性对爱情基本无用，而非理性则会毁掉整个生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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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被选择的生、死、爱——评老e的新作《SARS.少年.高跟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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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1 Sep 2003 02:29:53 +0000</pubDate>
		<dc:creator>剩 翼</dc:creator>
				<category><![CDATA[批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学评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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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对于一个写字的人来说，2003年上半年有三件大事值得去写：伊拉克战争、孙志刚被伤害致死案和SARS，而对于一个人来说，有三件大事不得不写：生命、死亡和爱情。在美国选择伊拉克、收容所选择孙志刚而SARS选择世人的时候，除去不得不写的主题，老e选择了SARS，这便是他的小说《SARS.少年.高跟鞋》。 “‘非典’对现代人的冲击不会仅仅表现在对患者的生理侵蚀和一时的社会恐慌上，像历史上很多大规模的传染病一样，它必将在一段时间内影响他们的生活，比如卫生习惯、社会交际行为和休闲娱乐方式等。”&#8211;老e在小说第6章开头的一段话将SARS的流行与阿尔杜塞理论中社会意识形态的掌控力建立了联系。SARS在这里已经远远超出了一种疾病本身的意义，甚至并不止步于象征和隐喻，而是经过一次飞跃复归于一种意识形态实体，正如我们握手、作揖的礼仪习惯一样。小说每一章的开头都提到了SARS，或是引用病例数字、媒体报道、网络评论，或是自行加以评述。老e似乎是在刻意的引起读者的注意力。而对于警觉的来说，刻意几乎就等同于可疑。可疑之处就在于对于老e这样一位轻车熟路的“码字师傅”来说，一个象征或者隐喻为什么会不惧读者生厌，而以脱离故事本身内容的方式出现？我想，答案至少有二。一是形式美的需要；小说每一章的开头一段就像乌云压城一般“扣”在情节之前，正如挥之不去的梦魇，又像悬在头顶的巨石随时都有可能坠落下来。文字在这里不需求助于所指，能指本身构成了意象。这也与每一章的结尾达成呼应。二是强化了SARS对意识形态的“询唤”作用，众所周知，意识形态的作用机制常常存在于习惯、礼仪等泛文化之中，由于它们太过平常，以至于被意识形态选择的我们，往往不能觉察到那些我们所经历的悲剧的根源。而SARS的出现，使意识形态这个隐藏的“杀手”彰显了身形。人们突然认识到，我们原来每日没夜都承受着诸多潜藏在社会文化和自己内心的“遏制”而竟然从未想到问过为什么。如果让SARS成为内化于故事的象征，这种询唤作用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SARS，无论怎样成为象征，毕竟人们通过这四个字母还是首先想到了死亡。有趣的是，老e的故事充满了死亡。在小说每一章的结尾，主人公都会死去，他可能死于车祸，死于失足坠楼，死于毒药，死于先天性心脏病&#8230;&#8230;尽管没有一次是因为非典，也并不影响他在下一章的开头死而复生。这样的重复产生了两种效应：一是提醒那些习惯了现实主义叙事方式的读者，这部小说是概念化的，它的逻辑存在于小说叙事内部，而不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二是通过间离效果，冲淡了悲剧效应，使读者因同类死亡带来的“兔死狐悲的同情”（亚当.斯密语）渐渐变成了一种麻木甚至期待，“主人公在下一章会怎么死去？”看过5-6章的读者总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当然，老e这样做是颇为冒险的，重复带来的“习以为常”是一柄双刃剑，它可能造成“重视”，也可能导致“忽视”。不过，在我看来这种冒险也是颇为值得的。暂且抛开老e的“诱人”的情节和精彩的卷末诗，这种“习以为常”的淡漠不正是与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熟视无睹”正相一致吗？对于一个被意识形态左右和选择的人来说，即使是死亡、即使有纷繁多样的死法，其本质都是一样的，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这就是“荒谬”。新浪网曾有评论说本书中各种死亡只是体现了“死亡与生命的如影随形”，这是不够精确的，尽管主人公每一次都是猝然离世，但是这里的死毕竟不是作为实体存在的，这里的死与开头的SARS一样，共同询唤着它背后的作用力。主人公的死时的精神状态，无论是惶惑、希望、恐惧、自足、荣获、痛失，正是源于意识形态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主人公死亡之后，作者还总是配上自己创作的一首现代诗，据说诗是无法解读的，在这里多做评论也是枉然。不过，作者既然让这些文字出场，自然有着引发读者对主人公的死亡作深入思考的意图。 曾有人根据小说的题目判断本文的主人公共有三个:SARS、张撒宝（少年）和女人（高跟鞋）。这样的说法也不无道理。但是如上所述，在我看来，本文真正的主人公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意识形态”。那么，“意识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意识形态是指支配个人心理和社会集团心理的观念和表象体系。阿尔杜塞以此为出发点，进一步将意识形态阐发为结构和功能作用永远不变，并以同样的形式贯穿于全部历史的全史实体。“意识形态表现了个体与其实际生存状况的想象关系。”说来复杂，其实意识形态无所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签名请愿、示威游行、义愤填膺、潇洒大方、庄重的握手、不卑不亢的举止等等形式中，也包括本文中的SARS现象和高跟鞋。意识形态“作为结构而强加于大多数人，因而不通过人们的‘意识’它们作为被感知、（请注意，不是被觉悟，&#8211;评论者注）被接受、和被忍受的文化客体，通过一个为人所不知道的过程而作用于人。”阿尔杜塞还写道：意识形态是以一种在个体中“招募”主体或把个体“改造”成主体的方式产生效果和发挥功能作用的。也就是说，主体是被意识形态所选择的。 那么，在本文中主人公的生、死、爱又是怎样被意识形态所选择的呢？还是先来看看小说的主要内容：主人公张撒宝和一个女生接吻，又在街上勾搭一成年女子，结果只有迷茫地在街上独自暴走。初三的时候为了中考，他在老爸的安排下住进学校里的教师宿舍。在那里，他和住在隔壁的两个学校打字员认识了。那是两个漂亮的高中毕业生。结果，他和其中一个女孩上了床，并试图和另一个女孩发生同样的事。一个女孩为此被学校开除，另一个也远走她乡，而他在躲过一劫后上了高中。后来，在高中的某一个学期里，他因为把一个迷恋他的女生的情书交给老师而逼得那女生跳楼自杀。在另一个学期里，他又和另一个女生谈起了恋爱。这场恋爱遭遇了很多奇特的事情，但最奇特的是最后，当他的老爸连同他们的班主任、团支部书记、政教主任、校长闻讯赶来，他们目瞪口呆地看到了这样的一幅场景：她和他，两个少男少女，拥在一起，把脸对着他们，微微笑着，脸上是做爱后残余的激情与蔑视一切的鄙夷而空洞的目光，而当他被他愤怒的老爸用凳子活活砸死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在网络上的ID还在追逐着一个虚拟的女孩&#8230;&#8230;这是一部描写青少年精神与身体进化曲折历程的成长小说，小说的情节在正值青春期的张撒宝对女性、爱情、性爱的焦渴、困惑和追逐中进行，在这里，我想我和老e都不想重提弗洛伊德的老调，青春期男女之间的微妙感觉早已经不止一次被心理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作家乃至医学家论述过了，根据阿尔杜塞的理论，这种心理机制亦可被视作一种意识形态。它具有意识形态的一切本质特征：张撒宝正值青春期，当局者迷，自然无法像他父亲、成年女子、地理老师等人物一样认清自己的成长，他凭着感性，凭着冲动理解着自己的爱恋和自由，但是毋宁说这是青春期特殊的心理机制抛给他而不容其不接受的爱恋和自由，而张撒宝对这个“放贷者”全无所知。 当然，如果仅止于此，老e的小说就是浅薄的，而我在这里的论调就是故弄玄虚。在现实生活中，平静的渡过这一特殊生理时期的孩子不在少数，至少也不会陷入张撒宝式的疯狂。主人公的悲剧并不仅仅是青春期造成的。意识形态在这里的展现也几乎是无所不在：青年人钟爱的王菲、杨妮的歌曲暗示了一个新时代的大背景，这些流行歌曲的格调也正是时代躁动不安的象征。试想60-70年代青年们的青春期，肯定不会出现张撒宝式的悲剧，尽管可能有着别样的酸甜苦辣，而更久远的时代的青少年们肯定不会像小说中的人物那样不避羞涩的谈论性爱的问题。正是这些多样化的意识形态的入侵，才加剧了我们这个时代青少年青春期的躁动、困惑与迷惘。也许可以说，他们成长的步履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加的紧张和艰辛。在这里他们面临的不是“自古华山一条路”的艰辛，而是一座充满了分叉歧途的迷宫式布景，在这座迷宫中，你的路线又是被意识形态所选择的。小说中那个被张撒宝抛弃而跳楼自杀的女孩，她的死表面上是源于张撒宝的始乱终弃，而站在张撒宝的立场上，他甚至并不了解始乱终弃意味着什么，而且把情书交给老师被他认为是“理当如此”而且还是抱着做一个“好学生”的“高尚”目的。这两个人的死都是在荒谬的生存中被选择的死亡。推而广之，这种被选择也同样存在于小说中的撒宝的父亲、地理老师、政治老师以及每个女孩子身上。撒宝的父亲作为一个代表，他望子成龙的心态不正是社会意识形态决定的么？这种意识形态要求撒宝作一个好儿子，规矩人；老师们则要求他做一个好学生；自杀的女孩希望他成为她的爱人，而更多的女孩子则希望他成为一个特殊的性伙伴。张撒宝在诸多意识形态的彼此矛盾的“招募”中最终死去了，他没有想到这最终的死，反而成就了张撒宝的“自己”，他死前蔑视一切的微笑是西续福斯式的，只有这一次他没有在不知不觉中仓促死去，而终于在临死的一刹那觉悟了自己的荒谬。可惜老e没有留给他反抗的时间，而是留下了耐人寻味的一笔：网络上一个代表着他的名字还在追逐着一个虚拟的女孩。如前文所述，“个体与其实际生存状况的想象关系”&#8211;这个结尾的意蕴毋庸赘言。 老e的小说《SARS、少年、高跟鞋》共有20章，每一章以SARS开头、死亡结尾，章末附有作者的短诗。作为一部青春小说，作者对主人公内心的焦虑作了详尽细致的刻画，其他人物诸如撒宝老爸、地理老师等也都是或工笔、或点化，各具特色。对于女人/女孩的描写自然是重头戏，除了对几个女孩性格刻画避免公式化之外，老e对她们的性意识最为感兴趣，成年少妇把主人公当作寻求特别刺激的玩偶，两个打字员在他身上做起了实验，而哪个迷恋他的女子则把性当成了一种二人关系的认可。女人，在本书中是作为主人公的对手存在的，在第一章的开头，撒宝和撒贝的对视将着两个主体摆定了位置，同时也暗示了撒宝这场和女人的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有输无赢。跳楼自杀的女孩一封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留书，让他最有希望的一次胜利也化成了泡影。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本书中的“性”也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老e的文笔还是很干净的，尽管其中隐藏着的“性意识”也足以令不少读者心潮激荡。这也许同样是意识形态对一个作家的影响吧。 “伟大的作品，深邃的感情，总是包含着比它们意识要说的多得多的东西。”我想老e恐怕还不敢妄称伟大和深邃，但是作为一部真正多义性的小说本文，确实需要接受者多样化的解读才能最终完成。从意识形态的角度作一分析只是笔者的管窥之见，小说真正的意义存在于读者们的解读之中，这不仅仅是市场的需要，也是艺术的需要。]]></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id="attachment_216" class="wp-caption alignleft" style="width: 145px"><a href="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12/sasshaoniangaogenxie.jpg"><img class="size-full wp-image-216" title="《SARS·少年·高跟鞋》" src="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12/sasshaoniangaogenxie.jpg" alt="《SARS·少年·高跟鞋》" width="135" height="200" /></a><p class="wp-caption-text">《SARS·少年·高跟鞋》</p></div>
<p>对于一个写字的人来说，2003年上半年有三件大事值得去写：伊拉克战争、孙志刚被伤害致死案和SARS，而对于一个人来说，有三件大事不得不写：生命、死亡和爱情。在美国选择伊拉克、收容所选择孙志刚而SARS选择世人的时候，除去不得不写的主题，老e选择了SARS，这便是他的小说《SARS.少年.高跟鞋》。</p>
<p>“‘非典’对现代人的冲击不会仅仅表现在对患者的生理侵蚀和一时的社会恐慌上，像历史上很多大规模的传染病一样，它必将在一段时间内影响他们的生活，比如卫生习惯、社会交际行为和休闲娱乐方式等。”&#8211;老e在小说第6章开头的一段话将SARS的流行与阿尔杜塞理论中社会意识形态的掌控力建立了联系。SARS在这里已经远远超出了一种疾病本身的意义，甚至并不止步于象征和隐喻，而是经过一次飞跃复归于一种意识形态实体，正如我们握手、作揖的礼仪习惯一样。小说每一章的开头都提到了SARS，或是引用病例数字、媒体报道、网络评论，或是自行加以评述。老e似乎是在刻意的引起读者的注意力。而对于警觉的来说，刻意几乎就等同于可疑。可疑之处就在于对于老e这样一位轻车熟路的“码字师傅”来说，一个象征或者隐喻为什么会不惧读者生厌，而以脱离故事本身内容的方式出现？我想，答案至少有二。一是形式美的需要；小说每一章的开头一段就像乌云压城一般“扣”在情节之前，正如挥之不去的梦魇，又像悬在头顶的巨石随时都有可能坠落下来。文字在这里不需求助于所指，能指本身构成了意象。这也与每一章的结尾达成呼应。二是强化了SARS对意识形态的“询唤”作用，众所周知，意识形态的作用机制常常存在于习惯、礼仪等泛文化之中，由于它们太过平常，以至于被意识形态选择的我们，往往不能觉察到那些我们所经历的悲剧的根源。而SARS的出现，使意识形态这个隐藏的“杀手”彰显了身形。人们突然认识到，我们原来每日没夜都承受着诸多潜藏在社会文化和自己内心的“遏制”而竟然从未想到问过为什么。如果让SARS成为内化于故事的象征，这种询唤作用也就不那么明显了。<span id="more-215"></span></p>
<p>SARS，无论怎样成为象征，毕竟人们通过这四个字母还是首先想到了死亡。有趣的是，老e的故事充满了死亡。在小说每一章的结尾，主人公都会死去，他可能死于车祸，死于失足坠楼，死于毒药，死于先天性心脏病&#8230;&#8230;尽管没有一次是因为非典，也并不影响他在下一章的开头死而复生。这样的重复产生了两种效应：一是提醒那些习惯了现实主义叙事方式的读者，这部小说是概念化的，它的逻辑存在于小说叙事内部，而不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二是通过间离效果，冲淡了悲剧效应，使读者因同类死亡带来的“兔死狐悲的同情”（亚当.斯密语）渐渐变成了一种麻木甚至期待，“主人公在下一章会怎么死去？”看过5-6章的读者总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当然，老e这样做是颇为冒险的，重复带来的“习以为常”是一柄双刃剑，它可能造成“重视”，也可能导致“忽视”。不过，在我看来这种冒险也是颇为值得的。暂且抛开老e的“诱人”的情节和精彩的卷末诗，这种“习以为常”的淡漠不正是与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熟视无睹”正相一致吗？对于一个被意识形态左右和选择的人来说，即使是死亡、即使有纷繁多样的死法，其本质都是一样的，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这就是“荒谬”。新浪网曾有评论说本书中各种死亡只是体现了“死亡与生命的如影随形”，这是不够精确的，尽管主人公每一次都是猝然离世，但是这里的死毕竟不是作为实体存在的，这里的死与开头的SARS一样，共同询唤着它背后的作用力。主人公的死时的精神状态，无论是惶惑、希望、恐惧、自足、荣获、痛失，正是源于意识形态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主人公死亡之后，作者还总是配上自己创作的一首现代诗，据说诗是无法解读的，在这里多做评论也是枉然。不过，作者既然让这些文字出场，自然有着引发读者对主人公的死亡作深入思考的意图。</p>
<p>曾有人根据小说的题目判断本文的主人公共有三个:SARS、张撒宝（少年）和女人（高跟鞋）。这样的说法也不无道理。但是如上所述，在我看来，本文真正的主人公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6%84%8f%e8%af%86%e5%bd%a2%e6%80%81"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意识形态">意识形态</a>”。那么，“<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6%84%8f%e8%af%86%e5%bd%a2%e6%80%81"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意识形态">意识形态</a>”究竟是什么呢？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意识形态是指支配个人心理和社会集团心理的观念和表象体系。阿尔杜塞以此为出发点，进一步将意识形态阐发为结构和功能作用永远不变，并以同样的形式贯穿于全部历史的全史实体。“意识形态表现了个体与其实际生存状况的想象关系。”说来复杂，其实意识形态无所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签名请愿、示威游行、义愤填膺、潇洒大方、庄重的握手、不卑不亢的举止等等形式中，也包括本文中的SARS现象和高跟鞋。<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6%84%8f%e8%af%86%e5%bd%a2%e6%80%81"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意识形态">意识形态</a>“作为结构而强加于大多数人，因而不通过人们的‘意识’它们作为被感知、（请注意，不是被觉悟，&#8211;评论者注）被接受、和被忍受的文化客体，通过一个为人所不知道的过程而作用于人。”阿尔杜塞还写道：意识形态是以一种在个体中“招募”主体或把个体“改造”成主体的方式产生效果和发挥功能作用的。也就是说，主体是被意识形态所选择的。</p>
<p>那么，在本文中主人公的生、死、爱又是怎样被意识形态所选择的呢？还是先来看看小说的主要内容：主人公张撒宝和一个女生接吻，又在街上勾搭一成年女子，结果只有迷茫地在街上独自暴走。初三的时候为了中考，他在老爸的安排下住进学校里的教师宿舍。在那里，他和住在隔壁的两个学校打字员认识了。那是两个漂亮的高中毕业生。结果，他和其中一个女孩上了床，并试图和另一个女孩发生同样的事。一个女孩为此被学校开除，另一个也远走她乡，而他在躲过一劫后上了高中。后来，在高中的某一个学期里，他因为把一个迷恋他的女生的情书交给老师而逼得那女生跳楼自杀。在另一个学期里，他又和另一个女生谈起了恋爱。这场恋爱遭遇了很多奇特的事情，但最奇特的是最后，当他的老爸连同他们的班主任、团支部书记、政教主任、校长闻讯赶来，他们目瞪口呆地看到了这样的一幅场景：她和他，两个少男少女，拥在一起，把脸对着他们，微微笑着，脸上是做爱后残余的激情与蔑视一切的鄙夷而空洞的目光，而当他被他愤怒的老爸用凳子活活砸死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在网络上的ID还在追逐着一个虚拟的女孩&#8230;&#8230;这是一部描写青少年精神与身体进化曲折历程的成长小说，小说的情节在正值青春期的张撒宝对女性、<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7%88%b1%e6%83%85"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爱情">爱情</a>、性爱的焦渴、困惑和追逐中进行，在这里，我想我和老e都不想重提弗洛伊德的老调，青春期男女之间的微妙感觉早已经不止一次被心理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作家乃至医学家论述过了，根据阿尔杜塞的理论，这种心理机制亦可被视作一种意识形态。它具有意识形态的一切本质特征：张撒宝正值青春期，当局者迷，自然无法像他父亲、成年女子、地理老师等人物一样认清自己的成长，他凭着感性，凭着冲动理解着自己的爱恋和自由，但是毋宁说这是青春期特殊的心理机制抛给他而不容其不接受的爱恋和自由，而张撒宝对这个“放贷者”全无所知。</p>
<p>当然，如果仅止于此，老e的小说就是浅薄的，而我在这里的论调就是故弄玄虚。在现实生活中，平静的渡过这一特殊生理时期的孩子不在少数，至少也不会陷入张撒宝式的疯狂。主人公的悲剧并不仅仅是青春期造成的。意识形态在这里的展现也几乎是无所不在：青年人钟爱的王菲、杨妮的歌曲暗示了一个新时代的大背景，这些流行歌曲的格调也正是时代躁动不安的象征。试想60-70年代青年们的青春期，肯定不会出现张撒宝式的悲剧，尽管可能有着别样的酸甜苦辣，而更久远的时代的青少年们肯定不会像小说中的人物那样不避羞涩的谈论性爱的问题。正是这些多样化的意识形态的入侵，才加剧了我们这个时代青少年青春期的躁动、困惑与迷惘。也许可以说，他们成长的步履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加的紧张和艰辛。在这里他们面临的不是“自古华山一条路”的艰辛，而是一座充满了分叉歧途的迷宫式布景，在这座迷宫中，你的路线又是被意识形态所选择的。小说中那个被张撒宝抛弃而跳楼自杀的女孩，她的死表面上是源于张撒宝的始乱终弃，而站在张撒宝的立场上，他甚至并不了解始乱终弃意味着什么，而且把情书交给老师被他认为是“理当如此”而且还是抱着做一个“好学生”的“高尚”目的。这两个人的死都是在荒谬的生存中被选择的死亡。推而广之，这种被选择也同样存在于小说中的撒宝的父亲、地理老师、政治老师以及每个女孩子身上。撒宝的父亲作为一个代表，他望子成龙的心态不正是社会意识形态决定的么？这种意识形态要求撒宝作一个好儿子，规矩人；老师们则要求他做一个好学生；自杀的女孩希望他成为她的爱人，而更多的女孩子则希望他成为一个特殊的性伙伴。张撒宝在诸多意识形态的彼此矛盾的“招募”中最终死去了，他没有想到这最终的死，反而成就了张撒宝的“自己”，他死前蔑视一切的微笑是西续福斯式的，只有这一次他没有在不知不觉中仓促死去，而终于在临死的一刹那觉悟了自己的荒谬。可惜老e没有留给他反抗的时间，而是留下了耐人寻味的一笔：网络上一个代表着他的名字还在追逐着一个虚拟的女孩。如前文所述，“个体与其实际生存状况的想象关系”&#8211;这个结尾的意蕴毋庸赘言。</p>
<p>老e的小说《SARS、少年、高跟鞋》共有20章，每一章以SARS开头、死亡结尾，章末附有作者的短诗。作为一部青春小说，作者对主人公内心的焦虑作了详尽细致的刻画，其他人物诸如撒宝老爸、地理老师等也都是或工笔、或点化，各具特色。对于女人/女孩的描写自然是重头戏，除了对几个女孩性格刻画避免公式化之外，老e对她们的性意识最为感兴趣，成年少妇把主人公当作寻求特别刺激的玩偶，两个打字员在他身上做起了实验，而哪个迷恋他的女子则把性当成了一种二人关系的认可。女人，在本书中是作为主人公的对手存在的，在第一章的开头，撒宝和撒贝的对视将着两个主体摆定了位置，同时也暗示了撒宝这场和女人的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有输无赢。跳楼自杀的女孩一封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留书，让他最有希望的一次胜利也化成了泡影。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本书中的“<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6%80%a7"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性">性</a>”也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老e的文笔还是很干净的，尽管其中隐藏着的“性意识”也足以令不少读者心潮激荡。这也许同样是意识形态对一个作家的影响吧。</p>
<p>“伟大的作品，深邃的感情，总是包含着比它们意识要说的多得多的东西。”我想老e恐怕还不敢妄称伟大和深邃，但是作为一部真正多义性的小说本文，确实需要接受者多样化的解读才能最终完成。从意识形态的角度作一分析只是笔者的管窥之见，小说真正的意义存在于读者们的解读之中，这不仅仅是市场的需要，也是艺术的需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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