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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WingSay &#187; 汉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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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明白了，这世界并非是一连串的残酷的争斗，而是熠熠闪亮的欢乐，使人愉悦的柔浪，未为我们珍惜的礼品。</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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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古典时代酷刑的回归——《风声》的老调重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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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Oct 2009 10:46:38 +0000</pubDate>
		<dc:creator>剩 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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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电影评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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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已经有网络写手指出，《风声》是一场漏洞百出的杀人游戏。比如，影片开始时负责刺杀行动的护士小姐已经受伤被俘，遭到刑讯，而她的上层，“老鬼”和“老枪” 既然隐藏在敌人内部，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人已经出事，这种情况下，无论被俘的同志招与不招，最有效快捷的防范方式就是更换密码母本，然而，地下组织仿佛事不关已一般，继续大摇大摆地使用《孽海花》作为编码本传递情报，致使日伪特务机关成功破译密报，才有了以后裘庄里的“斗智斗勇”。可见，如果不是在电影中，如果不是编导出于某种考虑认为电影必须拍成这个样子，这一场惨烈的斗争是可以避免的。 曾供职英国情报机关的格雷厄姆·格林在他的间谍小说中曾经提到这种用一本著作作为密码母本传递情报的做法。编码相当简单，就是将第几页第几行和第几个字的一组数字，转换成莫尔斯电码，解码就是按照母本反编译的过程。格林借书中人物之口评论说，这种做法在母本未见光时，简单又行之有效，但破译人员一旦找到母本，谍报系统将全盘瘫痪，所以，风险过大，一般只做临时用途。 在《风声》中，这种相当原始的编码方式被刻意抬高身价，成了只有密码专家才能破解的“高端技术”，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偌大的日伪特务机关，又掌握了母本，却连个能解码的人都没有，需要靠嫌疑人之一的宁中玉来帮助翻译电文。如果说此举是有意为之，也难说通，翻译密码其实没有任何意义，无论谁是“老鬼”，在被困裘庄的情况下，必已觉悟自己已然上当，此时如果故意翻译不出来，或者译错，反而授人以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译出为妙。这样一来，电文翻译出来，就并不意味着他（她）没问题，特务机关的这种做法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过家家游戏。特务机关的“人才匮乏”还不止于此，他们还缺少医生护士，受刑过的人员需要拖到裘庄外面的非保密医院去救治，影片最后，正是这种“贫穷”使得“老枪”和“老鬼”合作，把消息传了出去。此外，从电影最后的“解谜阶段”来看，整个日伪特务机关竟无一人懂得莫尔斯电码，正因为如此，“老鬼”才用自己的这种“技能的独占性优势”，与敌人百般周旋：“老枪”说， “老鬼”怕自己受不住刑，不能100%保证把消息传出去，就采取了一个双保险措施：把消息用莫尔斯电码的形式缝在了内衣上，“通过尸体传递出去”&#8211;如何操作呢？实在令人不解。再有，“老鬼”把她在裘庄的经历和遗言用莫尔斯电码的方式缝在李中玉的衣服上，实在不明白这有何意义？既然“老鬼”和“老枪”不惜牺牲生命去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消息”传递出去，那么，他们的一切行为都要服从于这一唯一的最高目的。从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裘庄五人的一举一动，都在特务机关的严密监视之中，那么，“老鬼”凭什么相信自己在衣服上缝莫尔斯电码的举动不会被特务机关发现？她又凭什么相信“觉悟”之前的李中玉不会发现？不要忘了，影片中的李中玉可是密码专家，也懂得莫尔斯电码。这几日内，如果特务机关起了疑心，检查了衣服，发现了莫尔斯电码，或者李中玉发现了电码去举报了，会怎样呢？不但“老鬼”自己暴露，一切将消息传递出去的努力也将前功尽弃！作为一个谍报人员，既然命都可以不要，怎么可能还会去做这种小女人写日记之类的事情？如果编导这样的处理被视为合情合理，那么，推理下去，就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一个听起来足够冷酷，冷酷到让那些听到周迅MM最后独白而痛哭流泪的女孩子们吓得立马收起眼泪的结论&#8211;“老鬼”此举不过是想说：我不是叛徒！也就是说，她是想通过这封在衣服上的留言，告诉今后可能看到它的同志们，虽然我传递了错误信息，但我不是叛徒！“老鬼”并没有那么伟大，至少没有伟大到“无我”的地步，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身后事，而且从某种角度讲，她珍爱自己甚至超过了珍爱她的同志，因为在这样千钧一发、不容有失的紧要关头，她冒险做出这样对组织毫无意义的举动，且完全没有理由相信自己的举动一定不会被发现，可说是彻底地“自由散漫”、“自私自利”和“无组织、无纪律”。 可以看出，尽管我们坐在影院中，享受着超宽银幕、杜比音响带给我们的貌似真实的视听感受，我们却没有看到一个让我们同样感觉血肉丰满的真实故事，我们所看到的，不过是一场煞有介事，却又充斥着不平等竞争规则的游戏而已。日伪特务机关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隔绝了这五个人与外界的联系，此时只要保证这五个人不与外界有任何接触，那么，把地下组织一网打尽的目的就可以达到，然而，特务机关却十万火急地想要揪出“老鬼”来，结果弄巧成拙。有如明明动一步卒就可以将死对手的局势，却非要跳十步马去将军，结果反给人家将死，这证明不了对手的高明，只能说明你自己太蠢。事实上，没有人会相信日伪特务机关会愚蠢到这个地步，但编导却一定要这样制订规则：你不能动那个卒，或者干脆这样说：在对手将死你以前，你不能将死对手，好了，就这样玩吧！ 电影中“规定”只有“老鬼”和李中玉懂得莫尔斯电码，又“规定”李中玉是，或者一定会是“老鬼”的队友，“规定”特务机关所有人都不懂电报、密码，特务团队中不能有“补血”的医生，“规定”特务团队不能“困毙”对手，只能和对手真杀实砍……这就好像三个人玩“石头、剪刀、布”，事先规定“老鬼”一定要出“石头”，“特务”一定要出“剪刀”，而“李中玉”作为第三方不可以出“布”。到最后自然是 “特务”败北，于是观者欢呼：“老鬼”你太棒了，你是最棒的！正是在这样不公平的游戏规则控制之下，特务机关被塑造成了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一群笨蛋。 问题是，与一群笨蛋玩游戏，很有意思么？恐怕连影片的编剧多少也有些这样的顾虑，所以他给了日本特务头子武田一个因殴打上司即将被遣送回国的背景，又在几场戏中，力图让黄晓明把武田塑造成神经有问题或者至少是神经质的一个人&#8211;自我辩护的意味已经相当明显&#8211;逻辑说不通的时候，拿神经病说事&#8211;很多编剧都熟知这一捷径。再看看特务机关的“手段”，除了“大刑伺候”之外，就只能玩一些小孩子都不屑于用的“骗招”，再有就是貌似“高科技”的“察言观色”与“心理酷刑”。 一般而言,侦查过程中的心理战法，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尤其是没有客观事实证据的情况下，通过心理战得出的结论往往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试想一个警察办案，仅靠心理战找出的凶手能够算数么？或许有人会说，当时在裘庄的审讯与警察办案不同，那里不需要确凿的证据，不讲人权法制，然而，难道特务机关连谁是“老鬼”也不在乎么？果如此，干脆把五个人全部杀死不就万事大吉了么？实际上，只有一个人对真相不必负责，而更在乎那种心理侦查过程中的趣味和快感时，才会放心使用这种心理战术，美国女作家派翠西亚·康薇儿的《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就是通过凶手犯案手法体现的心理特征来推理出凶手的，然而康薇儿是个作家，二十世纪的作家，她借史实来创作，却不必为谁是杰克负责，而且就算是这样，开膛手一案的研究者们，最后也没几个把她得出的结论当真。《风声》中的“身体检查”，就算可以对人的身心造成摧残，然而武田凭什么相信自己的感觉就那么可靠？凭什么相信自己发明的这种“心理酷刑”可以让任何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间谍不得不显露出真正的面目？万一他被骗过了呢？显然，编剧也不知道如何通过实证的方法来找出“老鬼”，所以他又开始自我解释，武田被塑造成直觉异于常人的非凡者，戏不合逻辑，就找来超人来解释，这是很多编剧赖以摆脱尴尬的另一条捷径。 以上花费了大段笔墨来梳理影片情节中存在漏洞，包括不合常理、自相矛盾与不平等的游戏规则，然而，要列举剧本的漏洞并不难，要借此责难编导的不负责任和能力低下，也很容易，不过我更倾向于认为，这些影片中的不合逻辑之处，却都有着颇和逻辑的现实解释：编导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要影片真正的主角出场：这个主角就是酷刑。上面所列举的一系列情节漏洞，本可以避免的悲剧、毫无实际意义的侦讯、没有公平可言的斗法，这一切的一切，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如果不这样写，就没有这个故事了，从而也就没有酷刑了，而在这部电影中，什么都可以缺少，只有酷刑不能缺少，如果说《风声》的编导是一个赌棍，他的全部筹码都压在了酷刑上面。编导希望能够自圆其说，让观众们自然而然地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这种情况之下，不动刑是不成啦！ 电影作为一种传播手段，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有着各种欺骗观众的手段。尤其是坐在电影院中的观众，在漆黑一团，茫然无助的环境里，很容易被影片的视角与观念所左右，同时，影片在影院中的放映是一次性的，绝大多数观众把全部90分钟用来了解表面性的故事情节，反思的机会少之又少，而且大多数观众也没有回味的欲望，所以，影片剧本中很多明显不合情理的地方却实实在在地骗过了很多观众。如果把《风声》的故事口述出来或是写在纸上，听众反而不那么容易上当。电影这种传播手段在欺骗观众方面的优势，同样为酷刑的出场、为其上负载着的意识形态表达准备了条件。 从电影故事本身看，酷刑发生在一个隐秘的场所&#8211;裘庄，本来除了受刑者，刽子手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人可能旁观，此时的酷刑仍然是隐秘的，正如现下的死刑处决，刽子手将受刑者送上囚车，在深夜里选择隐蔽无人的路线，押赴刑场，处决过程更无半个人可能围观。这就是现代意义上，酷刑的执行方式。 在《规训与惩罚》的开篇，福柯回顾了达米安事件中弑君元凶被公开处决的全过程，又不厌其烦地抄录了八十年后巴黎少年犯监管所的一份作息规章，而后指出：“它们各自代表了一种惩罚方式。其间相隔不到一个世纪。但这是一个时代。……在众多变化中，我将考虑的是这样一种变化：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引自《规训与惩罚》，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5月北京第1版，下同），那么，是什么因素使得“惩罚的意识因素逐渐式微”呢？因为“它经常地向他们展示犯罪，是刽子手变得像罪犯，使法官变得像谋杀犯，从而在最后一刻调换了各种角色，使受刑的罪犯变成怜悯或赞颂的对象”。“因此，惩罚将愈益成为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这样便产生了几个后果：……它的效力被视为源于它的必然性，而不是源于可见的强烈程度；……惩罚的示范力学改变了惩罚机制。”然而，福柯所称的“现代处罚机制的进程”之一&#8211;“示众场面的消失”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并未很早到来。要回顾过去也不必走太远的回头路，在我小时候，还经常可以见到卡车押送受刑者游街示众、大张旗鼓地赶赴刑场的场面，受刑者被武警押送，五花大绑，背后插着牌子，写着某某犯某某某，名字上打着红叉。卡车往往专门选择干线、闹市通过，事后往往要贴出告示，详细叙述罪犯的罪行，并写明处决时间、地点。意思很明显，示众，当时是一个重要性不亚于行刑本身的关键环节。 在中国这样的，具有浓厚封建极权制度残余的国度，“杀鸡儆猴”、“杀一儆百”一度曾被视为最有效的遏制犯罪的手段，然而，福柯所称的“角色调换”却因其深深根至于人性之中的特点，或早或晚都要推动古典时代示众形式的酷刑走向隐蔽的，现代意义上的惩罚。随着酷刑走向隐蔽，一个特殊群体也随之消失，这就是酷刑的围观者。 今天，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像鲁迅先生笔下的众生一样，真实地围观砍头示众的场面，然而电影作为物质现实的复原，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弥补我们缺憾而生的产品，在电影中，酷刑揭开其隐秘的面纱，带领我们再次回到了古典时代的刑场，电影再现酷刑的同时，也给与我们这些坐在电影院中的观众一个全新而又古老的身份：我们成了酷刑的围观者。 许多人对《风声》中的酷刑展现出高度的兴趣。然而，抛开各种展现人类邪恶创造力的酷刑形式，这部电影中的酷刑，与《红岩》等老片中展示的酷刑，并无本质的不同。问题不在于酷刑本身如何，而在于将它展示出来，让它不再隐秘，乃至如海德格尔所说，酷刑“敞开”、“澄明”起来，从而召集围观者，使酷刑重新成为一种 “公共景观”。 而在酷刑“敞开”之后，酷刑的功能就是呼唤围观者的同情，完成福柯所称的，从罪犯向殉难者的角色调换。在这一调换过程中，受刑者“老枪”、“老鬼”，用对自我身体的摧残，唤起了观众的同情之心。（值得注意的是，另两位被怀疑为间谍的人物，一位被描绘成性向不明的男妓，一位则早早进行了自我了断，难道这都是偶然的么？之所以要这样设定，显然是不希望观众的同情之心错用在这样的“坏人”身上）而由电影最后独白所揭示的，“为崇高目的而献身”的理由，则进一步完成了将这一同情心转化为（此处删去五十余字）——多么相似的逻辑啊——因为我付出了代价，所以我理应得到补偿。中国的小学生曾经每每被引导说出、写出这样的句子：“多少革命先辈流血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这样的想法本来也没有什么错，不过逻辑上却未见得说得通。如果说付出了牺牲，就具有统治的正当性，那么抗日战胜时期的日本人、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同样有大批人死亡，同样付出了牺牲，但不会有人认为他们的统治因此就是正当的。 很显然，为理想而承受酷刑、付出生命是一件很困难，很需要意志力的事情，但只是牺牲本身，无法证明其理想本身就是正确的，更无法证明这一理想的实现就是必然的。有趣的是，《风声》中的一段剧情，自己证明了自己这种逻辑的荒诞性：吴大队长对自己被怀疑为内鬼大不以为然，他解开衣服，怒吼着告诉特务们，身上的枪伤正是他和（删去二字）战斗留下的，尽管身中三枪，他仍然炸掉了“敌人”的碉堡。然而，电影最后告诉我们，这位吴大队长，就是“老枪”。电影中的特务们，没有接受“老枪”的逻辑，然而，一定有很多观众很自然地接受了电影的逻辑，正像一些（删去九字），就情不自禁欢欣鼓舞，至今提起来依然津津乐道一样。 《风声》作为一部爱国主义影片的全部意义正在于此。《风声》以新鲜刺激的新式酷刑，揭示了从《红岩》开始所有革命苦情戏共有的老式主题，《风声》为酷刑而生，酷刑为确证（删去二字）统治的正当性、有理性而生。一些人认为《风声》开创了主旋律影片的新形式，从形式上讲，或有几分创意，然而就其根本性的意识形态表述，《风声》依然不过是新瓶子装老酒而已，让这样一部影片承担开创革命历史题材电影新时代，乃至展示中国电影新希望的重任，实在有些揠苗助长、强人所难了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id="attachment_58" class="wp-caption alignleft" style="width: 150px"><a href="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02/themessage.jpg"><img class="size-medium wp-image-58" title="themessage" src="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02/themessage-209x300.jpg" alt="《风声》" width="140" /></a><p class="wp-caption-text">《风声》</p></div>
<p>已经有网络写手指出，《风声》是一场漏洞百出的杀人游戏。比如，影片开始时负责刺杀行动的护士小姐已经受伤被俘，遭到刑讯，而她的上层，“老鬼”和“老枪” 既然隐藏在敌人内部，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人已经出事，这种情况下，无论被俘的同志招与不招，最有效快捷的防范方式就是更换密码母本，然而，地下组织仿佛事不关已一般，继续大摇大摆地使用《孽海花》作为编码本传递情报，致使日伪特务机关成功破译密报，才有了以后裘庄里的“斗智斗勇”。可见，如果不是在电影中，如果不是编导出于某种考虑认为电影必须拍成这个样子，这一场惨烈的斗争是可以避免的。</p>
<p>曾供职英国情报机关的格雷厄姆·格林在他的间谍小说中曾经提到这种用一本著作作为密码母本传递情报的做法。编码相当简单，就是将第几页第几行和第几个字的一组数字，转换成莫尔斯电码，解码就是按照母本反编译的过程。格林借书中人物之口评论说，这种做法在母本未见光时，简单又行之有效，但破译人员一旦找到母本，谍报系统将全盘瘫痪，所以，风险过大，一般只做临时用途。<span id="more-57"></span></p>
<p>在《风声》中，这种相当原始的编码方式被刻意抬高身价，成了只有密码专家才能破解的“高端技术”，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偌大的日伪特务机关，又掌握了母本，却连个能解码的人都没有，需要靠嫌疑人之一的宁中玉来帮助翻译电文。如果说此举是有意为之，也难说通，翻译密码其实没有任何意义，无论谁是“老鬼”，在被困裘庄的情况下，必已觉悟自己已然上当，此时如果故意翻译不出来，或者译错，反而授人以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译出为妙。这样一来，电文翻译出来，就并不意味着他（她）没问题，特务机关的这种做法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过家家游戏。特务机关的“人才匮乏”还不止于此，他们还缺少医生护士，受刑过的人员需要拖到裘庄外面的非保密医院去救治，影片最后，正是这种“贫穷”使得“老枪”和“老鬼”合作，把消息传了出去。此外，从电影最后的“解谜阶段”来看，整个日伪特务机关竟无一人懂得莫尔斯电码，正因为如此，“老鬼”才用自己的这种“技能的独占性优势”，与敌人百般周旋：“老枪”说， “老鬼”怕自己受不住刑，不能100%保证把消息传出去，就采取了一个双保险措施：把消息用莫尔斯电码的形式缝在了内衣上，“通过尸体传递出去”&#8211;如何操作呢？实在令人不解。再有，“老鬼”把她在裘庄的经历和遗言用莫尔斯电码的方式缝在李中玉的衣服上，实在不明白这有何意义？既然“老鬼”和“老枪”不惜牺牲生命去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消息”传递出去，那么，他们的一切行为都要服从于这一唯一的最高目的。从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裘庄五人的一举一动，都在特务机关的严密监视之中，那么，“老鬼”凭什么相信自己在衣服上缝莫尔斯电码的举动不会被特务机关发现？她又凭什么相信“觉悟”之前的李中玉不会发现？不要忘了，影片中的李中玉可是密码专家，也懂得莫尔斯电码。这几日内，如果特务机关起了疑心，检查了衣服，发现了莫尔斯电码，或者李中玉发现了电码去举报了，会怎样呢？不但“老鬼”自己暴露，一切将消息传递出去的努力也将前功尽弃！作为一个谍报人员，既然命都可以不要，怎么可能还会去做这种小女人写日记之类的事情？如果编导这样的处理被视为合情合理，那么，推理下去，就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一个听起来足够冷酷，冷酷到让那些听到周迅MM最后独白而痛哭流泪的女孩子们吓得立马收起眼泪的结论&#8211;“老鬼”此举不过是想说：我不是叛徒！也就是说，她是想通过这封在衣服上的留言，告诉今后可能看到它的同志们，虽然我传递了错误信息，但我不是叛徒！“老鬼”并没有那么伟大，至少没有伟大到“无我”的地步，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身后事，而且从某种角度讲，她珍爱自己甚至超过了珍爱她的同志，因为在这样千钧一发、不容有失的紧要关头，她冒险做出这样对组织毫无意义的举动，且完全没有理由相信自己的举动一定不会被发现，可说是彻底地“自由散漫”、“自私自利”和“无组织、无纪律”。</p>
<p>可以看出，尽管我们坐在影院中，享受着超宽银幕、杜比音响带给我们的貌似真实的视听感受，我们却没有看到一个让我们同样感觉血肉丰满的真实故事，我们所看到的，不过是一场煞有介事，却又充斥着不平等竞争规则的游戏而已。日伪特务机关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隔绝了这五个人与外界的联系，此时只要保证这五个人不与外界有任何接触，那么，把地下组织一网打尽的目的就可以达到，然而，特务机关却十万火急地想要揪出“老鬼”来，结果弄巧成拙。有如明明动一步卒就可以将死对手的局势，却非要跳十步马去将军，结果反给人家将死，这证明不了对手的高明，只能说明你自己太蠢。事实上，没有人会相信日伪特务机关会愚蠢到这个地步，但编导却一定要这样制订规则：你不能动那个卒，或者干脆这样说：在对手将死你以前，你不能将死对手，好了，就这样玩吧！</p>
<p>电影中“规定”只有“老鬼”和李中玉懂得莫尔斯电码，又“规定”李中玉是，或者一定会是“老鬼”的队友，“规定”特务机关所有人都不懂电报、密码，特务团队中不能有“补血”的医生，“规定”特务团队不能“困毙”对手，只能和对手真杀实砍……这就好像三个人玩“石头、剪刀、布”，事先规定“老鬼”一定要出“石头”，“特务”一定要出“剪刀”，而“李中玉”作为第三方不可以出“布”。到最后自然是 “特务”败北，于是观者欢呼：“老鬼”你太棒了，你是最棒的！正是在这样不公平的游戏规则控制之下，特务机关被塑造成了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一群笨蛋。</p>
<p>问题是，与一群笨蛋玩游戏，很有意思么？恐怕连影片的编剧多少也有些这样的顾虑，所以他给了日本特务头子武田一个因殴打上司即将被遣送回国的背景，又在几场戏中，力图让黄晓明把武田塑造成神经有问题或者至少是神经质的一个人&#8211;自我辩护的意味已经相当明显&#8211;逻辑说不通的时候，拿神经病说事&#8211;很多编剧都熟知这一捷径。再看看特务机关的“手段”，除了“大刑伺候”之外，就只能玩一些小孩子都不屑于用的“骗招”，再有就是貌似“高科技”的“察言观色”与“心理酷刑”。</p>
<p>一般而言,侦查过程中的心理战法，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尤其是没有客观事实证据的情况下，通过心理战得出的结论往往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试想一个警察办案，仅靠心理战找出的凶手能够算数么？或许有人会说，当时在裘庄的审讯与警察办案不同，那里不需要确凿的证据，不讲人权法制，然而，难道特务机关连谁是“老鬼”也不在乎么？果如此，干脆把五个人全部杀死不就万事大吉了么？实际上，只有一个人对真相不必负责，而更在乎那种心理侦查过程中的趣味和快感时，才会放心使用这种心理战术，美国女作家派翠西亚·康薇儿的《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就是通过凶手犯案手法体现的心理特征来推理出凶手的，然而康薇儿是个作家，二十世纪的作家，她借史实来创作，却不必为谁是杰克负责，而且就算是这样，开膛手一案的研究者们，最后也没几个把她得出的结论当真。《风声》中的“身体检查”，就算可以对人的身心造成摧残，然而武田凭什么相信自己的感觉就那么可靠？凭什么相信自己发明的这种“心理酷刑”可以让任何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间谍不得不显露出真正的面目？万一他被骗过了呢？显然，编剧也不知道如何通过实证的方法来找出“老鬼”，所以他又开始自我解释，武田被塑造成直觉异于常人的非凡者，戏不合逻辑，就找来超人来解释，这是很多编剧赖以摆脱尴尬的另一条捷径。</p>
<p>以上花费了大段笔墨来梳理影片情节中存在漏洞，包括不合常理、自相矛盾与不平等的游戏规则，然而，要列举剧本的漏洞并不难，要借此责难编导的不负责任和能力低下，也很容易，不过我更倾向于认为，这些影片中的不合逻辑之处，却都有着颇和逻辑的现实解释：编导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要影片真正的主角出场：这个主角就是酷刑。上面所列举的一系列情节漏洞，本可以避免的悲剧、毫无实际意义的侦讯、没有公平可言的斗法，这一切的一切，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如果不这样写，就没有这个故事了，从而也就没有酷刑了，而在这部电影中，什么都可以缺少，只有酷刑不能缺少，如果说《风声》的编导是一个赌棍，他的全部筹码都压在了酷刑上面。编导希望能够自圆其说，让观众们自然而然地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这种情况之下，不动刑是不成啦！</p>
<p>电影作为一种传播手段，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有着各种欺骗观众的手段。尤其是坐在电影院中的观众，在漆黑一团，茫然无助的环境里，很容易被影片的视角与观念所左右，同时，影片在影院中的放映是一次性的，绝大多数观众把全部90分钟用来了解表面性的故事情节，反思的机会少之又少，而且大多数观众也没有回味的欲望，所以，影片剧本中很多明显不合情理的地方却实实在在地骗过了很多观众。如果把《风声》的故事口述出来或是写在纸上，听众反而不那么容易上当。电影这种传播手段在欺骗观众方面的优势，同样为酷刑的出场、为其上负载着的意识形态表达准备了条件。</p>
<p>从电影故事本身看，酷刑发生在一个隐秘的场所&#8211;裘庄，本来除了受刑者，刽子手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人可能旁观，此时的酷刑仍然是隐秘的，正如现下的死刑处决，刽子手将受刑者送上囚车，在深夜里选择隐蔽无人的路线，押赴刑场，处决过程更无半个人可能围观。这就是现代意义上，酷刑的执行方式。</p>
<p>在《规训与惩罚》的开篇，福柯回顾了达米安事件中弑君元凶被公开处决的全过程，又不厌其烦地抄录了八十年后巴黎少年犯监管所的一份作息规章，而后指出：“它们各自代表了一种惩罚方式。其间相隔不到一个世纪。但这是一个时代。……在众多变化中，我将考虑的是这样一种变化：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引自《规训与惩罚》，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5月北京第1版，下同），那么，是什么因素使得“惩罚的意识因素逐渐式微”呢？因为“它经常地向他们展示犯罪，是刽子手变得像罪犯，使法官变得像谋杀犯，从而在最后一刻调换了各种角色，使受刑的罪犯变成怜悯或赞颂的对象”。“因此，惩罚将愈益成为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这样便产生了几个后果：……它的效力被视为源于它的必然性，而不是源于可见的强烈程度；……惩罚的示范力学改变了惩罚机制。”然而，福柯所称的“现代处罚机制的进程”之一&#8211;“示众场面的消失”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并未很早到来。要回顾过去也不必走太远的回头路，在我小时候，还经常可以见到卡车押送受刑者游街示众、大张旗鼓地赶赴刑场的场面，受刑者被武警押送，五花大绑，背后插着牌子，写着某某犯某某某，名字上打着红叉。卡车往往专门选择干线、闹市通过，事后往往要贴出告示，详细叙述罪犯的罪行，并写明处决时间、地点。意思很明显，示众，当时是一个重要性不亚于行刑本身的关键环节。</p>
<p>在中国这样的，具有浓厚封建极权制度残余的国度，“杀鸡儆猴”、“杀一儆百”一度曾被视为最有效的遏制犯罪的手段，然而，福柯所称的“角色调换”却因其深深根至于人性之中的特点，或早或晚都要推动古典时代示众形式的酷刑走向隐蔽的，现代意义上的惩罚。随着酷刑走向隐蔽，一个特殊群体也随之消失，这就是酷刑的围观者。</p>
<p>今天，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像鲁迅先生笔下的众生一样，真实地围观砍头示众的场面，然而电影作为物质现实的复原，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弥补我们缺憾而生的产品，在电影中，酷刑揭开其隐秘的面纱，带领我们再次回到了古典时代的刑场，电影再现酷刑的同时，也给与我们这些坐在电影院中的观众一个全新而又古老的身份：我们成了酷刑的围观者。</p>
<p>许多人对《风声》中的酷刑展现出高度的兴趣。然而，抛开各种展现人类邪恶创造力的酷刑形式，这部电影中的酷刑，与《红岩》等老片中展示的酷刑，并无本质的不同。问题不在于酷刑本身如何，而在于将它展示出来，让它不再隐秘，乃至如海德格尔所说，酷刑“敞开”、“澄明”起来，从而召集围观者，使酷刑重新成为一种 “公共景观”。</p>
<p>而在酷刑“敞开”之后，酷刑的功能就是呼唤围观者的同情，完成福柯所称的，从罪犯向殉难者的角色调换。在这一调换过程中，受刑者“老枪”、“老鬼”，用对自我身体的摧残，唤起了观众的同情之心。（值得注意的是，另两位被怀疑为间谍的人物，一位被描绘成性向不明的男妓，一位则早早进行了自我了断，难道这都是偶然的么？之所以要这样设定，显然是不希望观众的同情之心错用在这样的“坏人”身上）而由电影最后独白所揭示的，“为崇高目的而献身”的理由，则进一步完成了将这一同情心转化为（此处删去五十余字）——多么相似的逻辑啊——因为我付出了代价，所以我理应得到补偿。中国的小学生曾经每每被引导说出、写出这样的句子：“多少革命先辈流血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这样的想法本来也没有什么错，不过逻辑上却未见得说得通。如果说付出了牺牲，就具有统治的正当性，那么抗日战胜时期的日本人、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同样有大批人死亡，同样付出了牺牲，但不会有人认为他们的统治因此就是正当的。</p>
<p>很显然，为理想而承受酷刑、付出生命是一件很困难，很需要意志力的事情，但只是牺牲本身，无法证明其理想本身就是正确的，更无法证明这一理想的实现就是必然的。有趣的是，《风声》中的一段剧情，自己证明了自己这种逻辑的荒诞性：吴大队长对自己被怀疑为内鬼大不以为然，他解开衣服，怒吼着告诉特务们，身上的枪伤正是他和（删去二字）战斗留下的，尽管身中三枪，他仍然炸掉了“敌人”的碉堡。然而，电影最后告诉我们，这位吴大队长，就是“老枪”。电影中的特务们，没有接受“老枪”的逻辑，然而，一定有很多观众很自然地接受了电影的逻辑，正像一些（删去九字），就情不自禁欢欣鼓舞，至今提起来依然津津乐道一样。</p>
<p>《风声》作为一部爱国主义影片的全部意义正在于此。《风声》以新鲜刺激的新式酷刑，揭示了从《红岩》开始所有革命苦情戏共有的老式主题，《风声》为酷刑而生，酷刑为确证（删去二字）统治的正当性、有理性而生。一些人认为《风声》开创了主旋律影片的新形式，从形式上讲，或有几分创意，然而就其根本性的意识形态表述，《风声》依然不过是新瓶子装老酒而已，让这样一部影片承担开创革命历史题材电影新时代，乃至展示中国电影新希望的重任，实在有些揠苗助长、强人所难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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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色·戒》是否美化汉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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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1 Oct 2007 12:44:03 +0000</pubDate>
		<dc:creator>剩 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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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部艺术作品，有美学价值，也有社会价值。我反对以道德、意识形态等社会因素去评判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同时，也赞同就其表现出的诸如道德、意识形态的取向进行社会文化评说。但，无论哪种批评，哪种思想，其论述应当有理有据，论据能充分支持论点，论述能符合逻辑，否则的话，虽不因此就取消其说话的权力，但说服力就会打折扣。 女作家阎延文说《色戒》是美化汉奸，我对这个论题没有什么“先验”的看法，只要能自圆其说，我便同意，否则，便不同意。 此外，我觉得美化汉奸这个提法本身确实有些不精确，美化汉奸和美化那个汉奸（丁默邨），是有差别的。 来看阎女士所说的色戒美化汉奸的策略： 其一，演员造型的美化：张爱玲小说原文中的易先生，是个“矮小的男人”，头发微秃，一脸“鼠相”；而李安选择的《色戒》男主角梁朝伟，却是风度翩翩、儒雅温情的中年美男子，首先从形貌上达成了对汉奸易先生的视觉美化。 这个论据貌似理直气壮，然而我却觉得不那么顺理成章。汉奸，意指向侵略者出卖汉民族利益的人，汉奸并不一定就形貌丑陋，何况，阎女士并不是拿梁朝伟和现实中的丁默邨去比较，而是扯出一个张爱玲笔下的易先生，设若现实中的丁默邨果真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又怎么说？是不是就可以说张爱玲在刻意丑化汉奸？如果不巧正好丁默邨的后人有人在世，那他们是不是也有权站出来说张爱玲刻意丑化了我的先人？我以为，按阎女士的说法，他们是有权说这话的。 说丑化和美化一个人，我觉得就是丑化和美化他的行为，不应当以外在形象判断一个人的内在价值。汉奸里也有长得不错的，比如汪精卫据说就一表人才。而一个形容丑陋的人，也可能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想想寅次郎的故事？ 说实在的，一个导演选择演员，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考虑到演员本身的影响力会造成的市场效果，不一定就只能选择和现实生活中类似形貌的演员；另一方面，即使选择了比现实中的恶人形貌更美的演员，也不代表他因此就会把这个人拍的可爱，反之，即使选择了比现实生活中的善人形貌更丑的演员，也不一定就会把他拍得不可爱。 因此用视觉美化这个因素去评判一个导演是不是美化汉奸，没什么说服力。 但《色戒》中，作为76号首脑的易先生，影片基本隐去了他作为汉奸出卖民族利益、屠杀抗日志士的残暴。李安自己把影片定位在抗日历史时期，却几乎看不到一个日本人，看不到血腥的杀戮和人性污秽。影片为易先生所设置的场景，要么在温馨公寓里，要么在豪华汽车上；要么在时尚奢侈品商店中。于是，易先生被置换成现代文明的高雅象征，令人艳羡的时尚人物；而影片的全部核心，则是他对美女的肉体享乐和所谓的爱情追求，着力凸现出他的“人性”。于是，屠杀抗日志士的罪责被遮盖，易先生该不该被刺杀？无形中在观众头脑中画上了大大的问号；与此同时，刺杀也就失去了正义的目的，成为一场性爱＋暴力的无聊游戏。 这个论据，似乎也不那么合适。说影片“隐去”了汉奸的残暴，这个“隐去”，真是意味深长。不过，“在影片中没有出现”和“隐去”，怕不是一码事吧，隐去，暗含着对作者创作动机的先入性评判，而对于我这个看过接近完版的《色戒》的人，我觉得影片中的确没有拍那些血与火，但因此就断定李安就是刻意不拍那些残暴和血腥，所以其就有美化汉奸的企图，我觉得这好像说不大通。一段生活，一段历史，可能有各个方面，持摄影机的人，当然会有其主观选择，但从客观上讲，他也根本就不可能选择全部，能够一丝不差的反映全部社会生活图景的机器还没有被人类制造出来。不能说我说了A，没说B，就由此判定我反对B。 何况，就李安这个拍法，我也不认为他就没有表现出汉奸恶的一面，阎女士似乎对李安刻意表现汉奸的“人性”大不以为然，可我觉得她恰恰忽略了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我们说一部艺术作品凸显人性，并不一定是说它就一定凸显“人性本善”。张爱玲的小说中，对易先生持否定态度，难道李安的电影就是持肯定态度么？在电影中，最突出的一个情节，王佳芝为了易先生送给她的“鸽子蛋”（大宝石戒指），一时间心态摇曳，一种女人受宠时的冲动与欲仙欲死之感，使她模糊了意识中本来存在的道德与正义，对易先生说：“快走”。这个“快走”，说得十分模糊，十分暧昧，设想一下，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说快走，可能包含多种含义，然而，易先生的反应呢？他近乎疯狂地冲下楼去，像一条飞鱼般跃入车内，仓皇逃走。这个场面，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这男人完全不爱这个女人。一个女人为了一点点这男人对自己的温情，就可以为他出卖自己的荣誉，出卖自己的盟友，虽然卑鄙，但这种痴情却又是那么令人心生悲悯，而这个男人呢？这男人可没有那么痴情！为保住自己的性命，他一切都可以牺牲，何况只是一个为得到肉体满足而与之欢好的女子！两种心态的反差，造成了强大的悲剧效应。李安这么拍，难道也是肯定易先生的人性么？ 阎女士说“易先生该不该被刺杀？无形中在观众头脑中画上了大大的问号”，我怀疑这种担心是否有必要，至少对我来说，看过电影，这“大大的问号”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要我说，凭借上面一个组合段，易先生被千刀万剐也不为过。我也怀疑这话究竟能代表多少观众的心声，如果说很多观众因为看了这场电影就觉得汉奸不可恨，不该杀，那我觉得阎女士低估了他口口声声所称的“国人”的智商和情商，我想我也可以为此要求她向国人道歉。 再有，易先生鞭笞王佳芝的一场戏，难道也是表现易先生的温情脉脉？如果是，我倒要怀疑阎女士自己是不是一个SM恋者了。 我觉得要表现一个人的恶，不一定就非得用“直书” 的方式，用“曲笔”写恶，也能达到效果，乃至有可能更好，如果李安做的不好，那可能是他水平不够，但因此断定他就是包庇坏人，我觉得理由不够充分。事实上，如果要表现一个人的恶，只写他杀人无数，血腥残暴，灭绝人寰的话，造成的效果往往倒不是可恨，而是可怖了。这有个艺术心理学的问题，在此不多做探讨了。 其三，人物结局的美化：历史上的丁默村以汉奸罪被处决，而影片的结局却在抗日团体被集体屠杀、易先生回到家中怀念王佳芝、甚至流下一滴清泪的温情中戛然而止。于是，汉奸成了大难不死的英雄，获得了永远不败的美好结局。 这一段我觉得最为莫名其妙。阎女士的意思好像是不知道一部影片总要有个长度。我如果就要拍漫长生活中的一个片段，看起来就不行了。李安的影片没有拍到丁默邨被处决，难道就是用电影把一个汉奸打造成了不死英雄？李安的易先生在这部影片结尾没有死去，难道就能说他“永远不败”？这简直太荒唐了。按阎女士的理解，任何一部电影非得要从一个人的娘胎里拍起，直到他寿终正寝？我实在看不出为什么易先生那滴眼泪就一定是温情的？而且在国人的眼中就一定是温情的。我也看不出为什么没有拍易先生被处决，就是美化了他的结局，我觉得这毫无逻辑。 与美化汉奸相对，汉奸的对手，邝裕民和王佳芝所在的爱国青年团体，却被影片强烈丑化和矮化了。在这个团体中，男子们懦弱、无能，而女主人公王佳芝则是性受虐狂和为了一枚戒指能够出卖灵魂的小女人。 这一段也貌似有理，不过我从中发现，阎女士有个有趣的思维逻辑，她面对他人的一种行为，揣度他、她的动机的时候，总是“不惮以恶意去推测”。影片中的青年抗日团体，本来就是青年学生拼凑成的，其间有几个人面对危险的情势产生了畏惧的心理，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害怕起来，这不过是人的本能而已，钢铁战士是久经沙场的结果，这群学生有几个害怕的，没什么好奇怪的，谁一开始就是变形金刚，恶魔终结者呢？为了这个原因就说这些男子们懦弱、无能，究竟是李安想这么拍，还是阎女士自己小题大做？王佳芝的确受到易先生的虐待，最后也的确为了一枚戒指出卖了同志，然而，这就说明李安想告诉观众王佳芝是受虐狂，是个出卖灵魂的小女人么？精神分析学告诉我们，人的本性中确实存在着对施与暴力和承受暴力的一种莫名的欲望，但一个人有这种渴望，可不代表这个人就是个施虐、受虐狂，一个女人在冲动下作出的一个错误决定，也不能就因此判定她就是一个永恒的、生来就是的卑鄙的人。先划定一个人的本性就是恶的，然后说：你看，这电影的情节印证了吧？这才是阎女士根本的思路。 和我一起在新加坡看《色戒》的，还有六个人，加上我，老中青三代都有，比较有意思的是，看过电影，只有我一个人表示，这部电影是写普遍人性的作品，另外六个人只对一件事情发了感慨：“那些青年们，虽然单纯幼稚，但那种为了刺杀汉奸表现出的英勇和爱国热情，仍然可歌可泣。”而我对这个意见，其实也并不反对，你看不出这是一部写普遍人性的作品，你只看出了青年们的爱国心、大无畏，这也没什么，谁能说这就是错的？你可以说我这六个人人数太少，没有代表性，而且论文化层次，可能他们根本就没看懂电影，他们的意见没有价值。好吧，但至少这证明了还是有人（有一个人也是有人）没有被影片“强烈丑化和矮化”抗日青年的拍法影响。而按阎女士言之凿凿、危言耸听的说法，看过这部电影还不得被洗脑才怪。 阎女士说李安误读了这个，误读了那个，阎女士有没有想过自己也可能误读了李安呢？甚至，有没有想过自己是误读了“国人”呢？阎女士要李安向国人道歉，可阎女士怎么就这么自信自己是国人的代表？看看那些国庆节坐着飞机跑去香港看《色戒》的国人，看看满大街踅摸未删节版的国人，再看看电影院蜂拥而至的观众，我不相信这么多国人看过了电影之后，都觉得受到了李安的侮辱、强暴。你可以说国人是被骗了，国人没有我这位女作家那种犀利的眼光，那好吧，最好来个全民调查，看看结果如何，是国人都像阎女士那般义愤填膺，还是另一个更有意思的结果：阎女士怀着对国人尊严无比的热爱代表国人要李安道歉，没想到被代表的国人们却不知为何要李安道歉。 那么，台湾本土出生的导演李安，为什么不去表现这段自己祖先经历的热血生风的抗日史，而是在《色戒》中去颠覆和改写民族历史呢？ 这些话，类似的话在阎女士的文章中出现了很多次了，李安没拍那种抗日史，他拍了另外一种抗日史，这就说明李安想颠覆那一种抗日史，这逻辑我实在不能接受。着重表现普遍人性，就是无视抗日战争的残酷？从汉奸的人性出发去描写这个人，就说明导演美化汉奸，就是为汉奸翻案？何况正如我上面提到的，同一人的人性中有善有恶，李安只是拍了易先生人性中善的一面么？当然不是。事实上李安的电影中，对易先生的“人性本善”表现得极为慎重，乃至基本上是从虚伪这个角度来写的，直至最后易先生的逃生一段，对其给予了彻底的否定，张爱玲不喜欢易先生，李安其实也不喜欢。阎女士怎么就那么自信，自己就是看懂了电影，那么多国人也以这种特殊的“水平”看懂了电影呢？此外，阎女士根据对文本的分析，就断定李安是有意为之，我不知她是不是有看穿人思想的通灵术。 关于色情。 我是从阎女士的博客中摘下这篇文章的，但看题目，似乎不是阎女士自己所写。如此，可能就是编辑的手笔了。说句心里话，我觉得这文章写得实在太差了。题目写 “色情污染，李安应向国人道歉”，文章大部分却是谈美化汉奸，前面写了一句“就是用‘色欲’的诱饵，引诱中国观众去参加了一个‘颠覆’汉奸反面形象的仪式。”，最后写了一小段色情问题，如此，就把色情问题和美化汉奸的问题杂糅在一起了。仪式不仪式的，这种后现代术语我不懂，我只觉得，如果色情会和美化汉奸问题联系在一起，那么，删去色情段落，是否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呢？也就是说，看完全版的人会受到引诱，看删节版的人就没有这种危险？那么，大陆看那些删减到脖子的干净床戏的人，中美化汉奸之毒就轻微一些，台湾香港的人，就会完全中美化汉奸之毒？ 事实上，就是把色情戏剪得一点都不剩，这影片该是美化汉奸，还是美化汉奸，该不是美化汉奸就还不是美化汉奸。汉奸有色情，汉奸和女人上床，因此汉奸就美化了，或者美化的效果就更强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正如我所说，那段性虐戏，一个男人虐待一个女人，鞭打一个女人，也能认为是美化汉奸？阎女士果真代表国人这么认为的话，莫不是说国人都堕落到以暴力残忍为美好的地步？ 至于影片中的色情是否污染了观众的视听环境，这是又一个很大的论题了。这里只说说电影分级。阎女士对NC17 级，“graphic”耿耿于怀，给人一种感觉，好像被评上了NC17级，用了“graphic”就是导演的耻辱，而一个导演的耻辱也就是一个民族的耻辱。事实上，NC17是美国电影分级中的一个标准，指的是17岁以上的观众才能看，17岁以下不准观看。而且被分为NC17的电影不仅仅是性问题，暴力等问题也很可能被分到这一级，甚至现在有抽烟镜头的电影都在讨论是否参与到电影分级中。在美国市场，电影作品被分到NC17级的，当然不是大多数，可也不是很少，其中还有非常杰出的片子。要按阎女士说的拍法，展示一下抗日战争中的血腥和暴力，完全有可能也被分到NC17级。如此，按阎女士的逻辑，该向国人道歉的就是她本人了。说到底，电影分级要按各个国家不同的、流行的道德体系、观众的认识水平来做，正如在新加坡，我看的是R21级，新加坡的这个分级标准，是21岁以上的才能看，那里还剪了几个不同的版本，比如R17、全年龄级等等，观众对号入座，各取所需。要按我看，如果中国也实行电影分级的话，最好也采取新加坡这种做法。如果只能做一个版本，那么可能年龄段还要高一点，最好到23、24岁。而美国认为17岁以上，就个人负个人的责了。国情不同。没必要拉上美国的标准去评判影片对中国观众的道德影响。 阎女士（或者那个编辑）对电影分级的知识，只做了一部分的介绍，给读者造成了以评为 NC17为耻的印象，按照“没说什么就是有意不说什么”的标准，我是不是也可以说阎女士故意不说得全面，以此混淆读者的理解呢？白水兄说社会批评、意识形态批评是必要的，这我同意。但女作家阎女士这篇东东，貌似在做社会批评、意识形态批评，其实用作论据的又都是电影本身，白水兄说，阎女士并没有以美化汉奸为由来否定电影的艺术表现力，我也这样认为，但，我以为她没搞懂电影表现了什么。 白水兄转来的萨苏的两篇东西，很不错。其实，如果说从影片这个封闭的本文中能看出李安美化汉奸，我觉得真的没什么说服力，各位有机会看看这部影片，不要相信什么色情引诱仪式之类的事情，就看大陆全删的版本，看究竟李安是不是在美化汉奸易先生。 但是，脱开电影本身，拿它和历史上的郑苹如刺杀丁默邨一案做个比较，这样的话，还是有可能证明李安是不是在美化汉奸。具体的比较，萨苏的两篇文章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相信李安不是一个刻意想去美化汉奸的导演，李安的智商不低，在中国市场这样做对他毫无好处。李安的尴尬在于他选择了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来做影片的背景，又从张爱玲那里获得了一个二手版本作为影片的脚本，这是李安自己的选择，也是他自己为自己打造的枷锁，他必须为他的选择付出应付的代价，如同张爱玲、易先生、王佳芝、邝裕民、郑苹如、丁默邨一样，他们都在为自己的选择承付历史给於他们的代价。如果李安所拍摄的并不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从他的电影看，我不认为有美化汉奸之嫌，即使有人认为有，最后也总不过就是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可偏偏这就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所以李安的选择如果只考虑自己的艺术趣味，不顾及世道人心的话，那只能是自作自受了。 附：女作家阎延文：&#60;色戒》色情污染，李安导演应向国人道歉 著名导演李安执导、改编自张爱玲小说的电影《色戒》，还未上映就吸引了大众目光，自从它在威尼斯擒获金狮，媒体舆论更是一片叫好声。然而，在台湾、美国的电影界，以及影片原型抗日志士郑苹如的家属却纷纷站出来，表达了不同的声音。 《色戒》上映不久，台湾观察家就指出：影片的“肉体横陈”是“有目的的”，“就是用‘色欲’的诱饵，引诱中国观众去参加了一个‘颠覆’汉奸反面形象的仪式。” 《色，戒》小说原型郑苹如的家属也站出来表示质疑。近日，郑苹如80岁高龄的妹妹郑静芝，就《色戒》影片上映在洛杉矶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李安的电影让她去世的姐姐蒙羞。郑静芝在发布会上说：“我觉得我姐姐很冤枉。”“你（李安）要写一个历史的故事，你应该做更深一点的了解。” 同时，美国电影协会也把这部电影定级为NC-17，理由是它“赤裸裸地表现性”，而且赫然用了英文单词“Graphic”，这是对电影中的性描写所能用的最严重的词。 近日，就影片《色戒》是否美化汉奸以及是否误读张爱玲原著等问题，“台湾三部曲”女作家阎延文接受了媒体记者的电话访问。阎延文表示：在导演李安获得奥斯卡大奖后，自己曾应旅美作家邀请谈了对李安获奖的感受，提出“李安的获奖令人兴奋，他在获奖记者会上用华语致谢，表明自己的文化背景是中华文化，强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文化。这种表述非常令人感动。”阎延文博士当时表示：“奥斯卡获奖不仅是李安导演艺术的成功，更是中华文化的骄傲，是中国文化精神在世界范围的一次凯旋。”然而，获奖之后的李安导演拿出的第一部作品《色戒》，却破坏了彰显中国文化的美好形象，使她从期待喝彩变为深深失望。 谈到是否美化汉奸问题，作家阎延文认为：《色戒》美化汉奸和丑化抗日志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通过娴熟的电影策略，《色戒》构成了对中国文化和民族历史的“强暴”，李安导演应向国人道歉。 一，《色戒》美化汉奸的电影策略： 阎延文提出，《色戒》是否美化汉奸所以成为疑问，因为这种“美化”是通过巧妙的电影策略实现的。简要来看，这种策略包括如下几个层面： 其一.演员造型的美化：张爱玲小说原文中的易先生，是个“矮小的男人”，头发微秃，一脸“鼠相”；而李安选择的《色戒》男主角梁朝伟，却是风度翩翩、儒雅温情的中年美男子，首先从形貌上达成了对汉奸易先生的视觉美化。 其二.故事情节的美化：易先生的原型，是抗战时期汪伪特工总部76号的主任丁默村。当时的76号以“人间魔窟”著称，如果与白公馆、渣滓洞相比，是一个更为残酷血腥的杀人屠场，并直接受日本特务机关指挥。“76号”规定：凡枪杀一个人，即发给500元“喜金”，以物欲刺激汉奸制造了无数血案，如暗杀作家郁达夫的哥哥、著名律师郁华，对20多位手无寸铁的银行职员集体屠杀等。但《色戒》中，作为76号首脑的易先生，影片基本隐去了他作为汉奸出卖民族利益、屠杀抗日志士的残暴。李安自己把影片定位在抗日历史时期，却几乎看不到一个日本人，看不到血腥的杀戮和人性污秽。影片为易先生所设置的场景，要么在温馨公寓里，要么在豪华汽车上；要么在时尚奢侈品商店中。于是，易先生被置换成现代文明的高雅象征，令人艳羡的时尚人物；而影片的全部核心，则是他对美女的肉体享乐和所谓的爱情追求，着力凸现出他的“人性”。于是，屠杀抗日志士的罪责被遮盖，易先生该不该被刺杀？无形中在观众头脑中画上了大大的问号；与此同时，刺杀也就失去了正义的目的，成为一场性爱＋暴力的无聊游戏。 其三.人物结局的美化：历史上的丁默村以汉奸罪被处决，而影片的结局却在抗日团体被集体屠杀、易先生回到家中怀念王佳芝、甚至流下一滴清泪的温情中戛然而止。于是，汉奸成了大难不死的英雄，获得了永远不败的美好结局。 二．《色戒》在美化汉奸的同时，对抗日志士的丑化和矮化，构成了对中国文化和民族历史的“强暴”，李安导演应向国人道歉。 与美化汉奸相对，汉奸的对手，邝裕民和王佳芝所在的爱国青年团体，却被影片强烈丑化和矮化了。在这个团体中，男子们懦弱、无能，而女主人公王佳芝则是性受虐狂和为了一枚戒指能够出卖灵魂的小女人。影片结尾处，爱国团体在赴刑场就义时，不是从容赴死，而是反绑着跪在地上、在颤抖和怯懦中面面相觑。在两个多小时的影片中，中国观众的历史记忆被强暴了、虐待了、脱光了，最后被强迫跪倒在地，“枪毙”掉了。阎延文表示：影片的实际指向不仅是抗日志士被丑化，更是强暴了中国文化，强暴了国人对悲壮辉煌的民族抗战史的记忆，强暴了中国人在世界的形象和尊严。在这个意义上，李安作为导演不仅应该向电影原型郑苹如的家属道歉，而且应该向全体国人道歉，向海内外华人和全世界所有热爱中国文化的人道歉。 特别是作为台湾本土出生的导演，李安的历史观更令人惊讶。阎延文谈到自己在创作“台湾三部曲”的十年中，了解到的台湾抗日史。1895年，在台湾割让日本的苦难关头，一介文弱书生丘逢甲挺身而出，成为台湾抗日义军总头领。普通的台湾百姓们自觉承担起历史重任，先是“锥心泣血，北向痛哭”，继而“奋空拳、拼残躯”，以血肉之躯与６万日本正规军相搏击，进行了四个半月悲壮的抗日保台战争。此后在日据的５０年间，台湾先后发生了北埔起义、苗栗起义等上百次武装抵抗，用牺牲65万人生命的巨大代价和浓重血色书写了一部抗争与泣血的民族史。那么，台湾本土出生的导演李安，为什么不去表现这段自己祖先经历的热血生风的抗日史，而是在《色戒》中去颠覆和改写民族历史呢？由此可见，影片《色戒》在李安的老家引起台湾本土评论家的愤怒，认为《色戒》“是用‘色欲’的诱饵，引诱中国观众去参加了一个‘颠覆’汉奸反面形象的仪式”，也就不足为怪了。 问题在于，李安《色戒》的创作着眼点并非只是道德之外的模糊人性，而是一次有意识地‘抢救历史’行动。”李安自己说，“这段历史，就是要被留下来。”“现在的年轻人距离那个时代，太遥远了……我们这一代不拍这电影，将来就永远不可能了。”那么，李安究竟要把什么样的历史记录下来，究竟要向今天的年轻人灌输什么样的历史观？这的确是值得忧虑的。 在文化日益成为国家软实力的今天，放眼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不把影视艺术作为传播本民族主流文化的载体。在流行文化制造输出大国的美国，好莱坞大片在表现二战时期的美国人时，大都体现出强烈的民族意识。比如中国观众熟悉的《拯救大兵瑞恩》，影片中的角色几乎都是大时代的小人物，但米勒上尉、大兵瑞恩，甚至曾一度动摇懦弱的翻译厄本，最终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残酷的战争中彰显出人性的高大、美好和正直，显示了美国式的爱国主义，成为美国式的平民英雄。好莱坞电影体现的核心价值，几乎都维护了美国主流文化的价值秩序。为什么我们的华语电影，就要诋毁中国的核心价值，把一群丑陋的中国人端到世界电影节上？有人说，目前中国是贸易顺差而电影文化逆差，阎延文认为，差距也许并不仅仅在电影技术上，而更多存在于民族文化精神的张扬上，存在于如何树立民族主流文化这个关键点上。 三．《色戒》的色情暴露是对张爱玲的故意误读。大量色情戏构成对观众的视觉强暴，对当下文化环境的色情污染。 《色戒》最吸引眼球的地方，也是美国电影协会把这部电影定级为NC-17，用“Graphic”形容其“赤裸裸地表现性”的原因，是影片中大量“各种姿态”的色情场面。事实上，这是电影《色戒》是对张爱玲原著最严重的误读。首先，《色戒》应该不算张爱玲最优秀的作品。阎延文谈到，去年在美国与夏志清教授谈论张爱玲时，作为海外中国文学研究泰斗的夏教授曾说：我过去说过“张爱玲是最优秀的作家”，现在我认为她不是最优秀最伟大的作家了，因为她晚期“对生活不参与了，没有热度了，创作力衰竭了。”其次，在色情方面，张爱玲原作只是点到为止，用干净节制的语言写道：王佳芝“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回到他家里，又是风声鹤唳，一夕数惊。”而李安津津乐道的所谓改编核心却是：“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李安说，这是张爱玲写在剧本旁边的导演指示。其实，读过原著的人都会清楚看到，这只是小说中的一句引文，作家原文对这句话的态度是嘲讽和否定的。张爱玲明确写道：“她就不信名学者说得出那样下作的话。她也不相信那话。”这表明，作为女性作家，张爱玲具有女性意识和性别尊严。而作为男性导演的李安，恰恰是把女性作为“性”道具，进行了夸张的性炫耀。于是，影片不仅误读了张爱玲，而且颠覆了张爱玲的文学史形象，作为张爱玲研究者，阎延文也感到经受了某种情感伤害。 从抗日主题到张爱玲小说的怀旧情绪，再到《色戒》电影的美化汉奸和色情暴露，李安不仅误读了历史，也误读了张爱玲，从而构成《色戒》影片的双重误读。问题在于：在大众文化时代，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全国院线的全面上演，大众传媒的热烈追捧，使张爱玲《色戒》这样一篇本来较少人知道的短篇；借助李安电影，却如评论所说“像一颗来势汹汹的大火球从天而落，星火四溅，嗤嗤作响，效果是，人人都在谈《色，戒》。”其影响之广泛，对中国历史和主流文化之扭曲，实在令人担忧。 为了像珍惜生态环境一样珍惜中国当下的文化视野，维护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作家阎延文呼吁：影片《色戒》应停播，导演李安应向国人道歉。]]></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id="attachment_54" class="wp-caption alignleft" style="width: 150px"><a href="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02/lustcaution.jpg"><img class="size-medium wp-image-54" title="lustcaution" src="http://www.wingsay.com/wp-content/uploads/2010/02/lustcaution-222x300.jpg" alt="《色·戒》" width="140" /></a><p class="wp-caption-text">《色·戒》</p></div>
<p>一部艺术作品，有美学价值，也有社会价值。我反对以道德、意识形态等社会因素去评判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同时，也赞同就其表现出的诸如道德、意识形态的取向进行社会文化评说。但，无论哪种批评，哪种思想，其论述应当有理有据，论据能充分支持论点，论述能符合逻辑，否则的话，虽不因此就取消其说话的权力，但说服力就会打折扣。</p>
<p>女作家阎延文说《色戒》是美化汉奸，我对这个论题没有什么“先验”的看法，只要能自圆其说，我便同意，否则，便不同意。</p>
<p>此外，我觉得美化汉奸这个提法本身确实有些不精确，美化汉奸和美化那个汉奸（丁默邨），是有差别的。</p>
<p>来看阎女士所说的色戒美化汉奸的策略：<span id="more-53"></span></p>
<blockquote><p>其一，演员造型的美化：张爱玲小说原文中的易先生，是个“矮小的男人”，头发微秃，一脸“鼠相”；而李安选择的《色戒》男主角梁朝伟，却是风度翩翩、儒雅温情的中年美男子，首先从形貌上达成了对汉奸易先生的视觉美化。</p></blockquote>
<p>这个论据貌似理直气壮，然而我却觉得不那么顺理成章。<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6%b1%89%e5%a5%b8"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汉奸">汉奸</a>，意指向侵略者出卖汉民族利益的人，汉奸并不一定就形貌丑陋，何况，阎女士并不是拿梁朝伟和现实中的丁默邨去比较，而是扯出一个张爱玲笔下的易先生，设若现实中的丁默邨果真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又怎么说？是不是就可以说张爱玲在刻意丑化汉奸？如果不巧正好丁默邨的后人有人在世，那他们是不是也有权站出来说张爱玲刻意丑化了我的先人？我以为，按阎女士的说法，他们是有权说这话的。</p>
<p>说丑化和美化一个人，我觉得就是丑化和美化他的行为，不应当以外在形象判断一个人的内在价值。汉奸里也有长得不错的，比如汪精卫据说就一表人才。而一个形容丑陋的人，也可能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想想寅次郎的故事？</p>
<p>说实在的，一个导演选择演员，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考虑到演员本身的影响力会造成的市场效果，不一定就只能选择和现实生活中类似形貌的演员；另一方面，即使选择了比现实中的恶人形貌更美的演员，也不代表他因此就会把这个人拍的可爱，反之，即使选择了比现实生活中的善人形貌更丑的演员，也不一定就会把他拍得不可爱。</p>
<p>因此用视觉美化这个因素去评判一个导演是不是美化汉奸，没什么说服力。</p>
<blockquote><p>但《色戒》中，作为76号首脑的易先生，影片基本隐去了他作为汉奸出卖民族利益、屠杀抗日志士的残暴。李安自己把影片定位在抗日历史时期，却几乎看不到一个日本人，看不到血腥的杀戮和人性污秽。影片为易先生所设置的场景，要么在温馨公寓里，要么在豪华汽车上；要么在时尚奢侈品商店中。于是，易先生被置换成现代文明的高雅象征，令人艳羡的时尚人物；而影片的全部核心，则是他对美女的肉体享乐和所谓的爱情追求，着力凸现出他的“<a href="http://www.wingsay.com/tag/%e4%ba%ba%e6%80%a7"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人性">人性</a>”。于是，屠杀抗日志士的罪责被遮盖，易先生该不该被刺杀？无形中在观众头脑中画上了大大的问号；与此同时，刺杀也就失去了正义的目的，成为一场性爱＋暴力的无聊游戏。</p></blockquote>
<p>这个论据，似乎也不那么合适。说影片“隐去”了汉奸的残暴，这个“隐去”，真是意味深长。不过，“在影片中没有出现”和“隐去”，怕不是一码事吧，隐去，暗含着对作者创作动机的先入性评判，而对于我这个看过接近完版的《色戒》的人，我觉得影片中的确没有拍那些血与火，但因此就断定李安就是刻意不拍那些残暴和血腥，所以其就有美化汉奸的企图，我觉得这好像说不大通。一段生活，一段历史，可能有各个方面，持摄影机的人，当然会有其主观选择，但从客观上讲，他也根本就不可能选择全部，能够一丝不差的反映全部社会生活图景的机器还没有被人类制造出来。不能说我说了A，没说B，就由此判定我反对B。</p>
<p>何况，就李安这个拍法，我也不认为他就没有表现出汉奸恶的一面，阎女士似乎对李安刻意表现汉奸的“人性”大不以为然，可我觉得她恰恰忽略了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我们说一部艺术作品凸显人性，并不一定是说它就一定凸显“人性本善”。张爱玲的小说中，对易先生持否定态度，难道李安的电影就是持肯定态度么？在电影中，最突出的一个情节，王佳芝为了易先生送给她的“鸽子蛋”（大宝石戒指），一时间心态摇曳，一种女人受宠时的冲动与欲仙欲死之感，使她模糊了意识中本来存在的道德与正义，对易先生说：“快走”。这个“快走”，说得十分模糊，十分暧昧，设想一下，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说快走，可能包含多种含义，然而，易先生的反应呢？他近乎疯狂地冲下楼去，像一条飞鱼般跃入车内，仓皇逃走。这个场面，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这男人完全不爱这个女人。一个女人为了一点点这男人对自己的温情，就可以为他出卖自己的荣誉，出卖自己的盟友，虽然卑鄙，但这种痴情却又是那么令人心生悲悯，而这个男人呢？这男人可没有那么痴情！为保住自己的性命，他一切都可以牺牲，何况只是一个为得到肉体满足而与之欢好的女子！两种心态的反差，造成了强大的悲剧效应。李安这么拍，难道也是肯定易先生的人性么？</p>
<p>阎女士说“易先生该不该被刺杀？无形中在观众头脑中画上了大大的问号”，我怀疑这种担心是否有必要，至少对我来说，看过电影，这“大大的问号”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要我说，凭借上面一个组合段，易先生被千刀万剐也不为过。我也怀疑这话究竟能代表多少观众的心声，如果说很多观众因为看了这场电影就觉得汉奸不可恨，不该杀，那我觉得阎女士低估了他口口声声所称的“国人”的智商和情商，我想我也可以为此要求她向国人道歉。</p>
<p>再有，易先生鞭笞王佳芝的一场戏，难道也是表现易先生的温情脉脉？如果是，我倒要怀疑阎女士自己是不是一个SM恋者了。</p>
<p>我觉得要表现一个人的恶，不一定就非得用“直书” 的方式，用“曲笔”写恶，也能达到效果，乃至有可能更好，如果李安做的不好，那可能是他水平不够，但因此断定他就是包庇坏人，我觉得理由不够充分。事实上，如果要表现一个人的恶，只写他杀人无数，血腥残暴，灭绝人寰的话，造成的效果往往倒不是可恨，而是可怖了。这有个艺术心理学的问题，在此不多做探讨了。</p>
<blockquote><p>其三，人物结局的美化：历史上的丁默村以汉奸罪被处决，而影片的结局却在抗日团体被集体屠杀、易先生回到家中怀念王佳芝、甚至流下一滴清泪的温情中戛然而止。于是，汉奸成了大难不死的英雄，获得了永远不败的美好结局。</p></blockquote>
<p>这一段我觉得最为莫名其妙。阎女士的意思好像是不知道一部影片总要有个长度。我如果就要拍漫长生活中的一个片段，看起来就不行了。李安的影片没有拍到丁默邨被处决，难道就是用电影把一个汉奸打造成了不死英雄？李安的易先生在这部影片结尾没有死去，难道就能说他“永远不败”？这简直太荒唐了。按阎女士的理解，任何一部电影非得要从一个人的娘胎里拍起，直到他寿终正寝？我实在看不出为什么易先生那滴眼泪就一定是温情的？而且在国人的眼中就一定是温情的。我也看不出为什么没有拍易先生被处决，就是美化了他的结局，我觉得这毫无逻辑。</p>
<blockquote><p>与美化汉奸相对，汉奸的对手，邝裕民和王佳芝所在的爱国青年团体，却被影片强烈丑化和矮化了。在这个团体中，男子们懦弱、无能，而女主人公王佳芝则是性受虐狂和为了一枚戒指能够出卖灵魂的小女人。</p></blockquote>
<p>这一段也貌似有理，不过我从中发现，阎女士有个有趣的思维逻辑，她面对他人的一种行为，揣度他、她的动机的时候，总是“不惮以恶意去推测”。影片中的青年抗日团体，本来就是青年学生拼凑成的，其间有几个人面对危险的情势产生了畏惧的心理，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害怕起来，这不过是人的本能而已，钢铁战士是久经沙场的结果，这群学生有几个害怕的，没什么好奇怪的，谁一开始就是变形金刚，恶魔终结者呢？为了这个原因就说这些男子们懦弱、无能，究竟是李安想这么拍，还是阎女士自己小题大做？王佳芝的确受到易先生的虐待，最后也的确为了一枚戒指出卖了同志，然而，这就说明李安想告诉观众王佳芝是受虐狂，是个出卖灵魂的小女人么？精神分析学告诉我们，人的本性中确实存在着对施与暴力和承受暴力的一种莫名的欲望，但一个人有这种渴望，可不代表这个人就是个施虐、受虐狂，一个女人在冲动下作出的一个错误决定，也不能就因此判定她就是一个永恒的、生来就是的卑鄙的人。先划定一个人的本性就是恶的，然后说：你看，这电影的情节印证了吧？这才是阎女士根本的思路。</p>
<p>和我一起在新加坡看《色戒》的，还有六个人，加上我，老中青三代都有，比较有意思的是，看过电影，只有我一个人表示，这部电影是写普遍人性的作品，另外六个人只对一件事情发了感慨：“那些青年们，虽然单纯幼稚，但那种为了刺杀汉奸表现出的英勇和爱国热情，仍然可歌可泣。”而我对这个意见，其实也并不反对，你看不出这是一部写普遍人性的作品，你只看出了青年们的爱国心、大无畏，这也没什么，谁能说这就是错的？你可以说我这六个人人数太少，没有代表性，而且论文化层次，可能他们根本就没看懂电影，他们的意见没有价值。好吧，但至少这证明了还是有人（有一个人也是有人）没有被影片“强烈丑化和矮化”抗日青年的拍法影响。而按阎女士言之凿凿、危言耸听的说法，看过这部电影还不得被洗脑才怪。</p>
<p>阎女士说李安误读了这个，误读了那个，阎女士有没有想过自己也可能误读了李安呢？甚至，有没有想过自己是误读了“国人”呢？阎女士要李安向国人道歉，可阎女士怎么就这么自信自己是国人的代表？看看那些国庆节坐着飞机跑去香港看《色戒》的国人，看看满大街踅摸未删节版的国人，再看看电影院蜂拥而至的观众，我不相信这么多国人看过了电影之后，都觉得受到了李安的侮辱、强暴。你可以说国人是被骗了，国人没有我这位女作家那种犀利的眼光，那好吧，最好来个全民调查，看看结果如何，是国人都像阎女士那般义愤填膺，还是另一个更有意思的结果：阎女士怀着对国人尊严无比的热爱代表国人要李安道歉，没想到被代表的国人们却不知为何要李安道歉。</p>
<blockquote><p>那么，台湾本土出生的导演李安，为什么不去表现这段自己祖先经历的热血生风的抗日史，而是在《色戒》中去颠覆和改写民族历史呢？</p></blockquote>
<p>这些话，类似的话在阎女士的文章中出现了很多次了，李安没拍那种抗日史，他拍了另外一种抗日史，这就说明李安想颠覆那一种抗日史，这逻辑我实在不能接受。着重表现普遍人性，就是无视抗日战争的残酷？从汉奸的人性出发去描写这个人，就说明导演美化汉奸，就是为汉奸翻案？何况正如我上面提到的，同一人的人性中有善有恶，李安只是拍了易先生人性中善的一面么？当然不是。事实上李安的电影中，对易先生的“人性本善”表现得极为慎重，乃至基本上是从虚伪这个角度来写的，直至最后易先生的逃生一段，对其给予了彻底的否定，张爱玲不喜欢易先生，李安其实也不喜欢。阎女士怎么就那么自信，自己就是看懂了电影，那么多国人也以这种特殊的“水平”看懂了电影呢？此外，阎女士根据对文本的分析，就断定李安是有意为之，我不知她是不是有看穿人思想的通灵术。</p>
<blockquote><p>关于色情。</p></blockquote>
<p>我是从阎女士的博客中摘下这篇文章的，但看题目，似乎不是阎女士自己所写。如此，可能就是编辑的手笔了。说句心里话，我觉得这文章写得实在太差了。题目写 “色情污染，李安应向国人道歉”，文章大部分却是谈美化汉奸，前面写了一句“就是用‘色欲’的诱饵，引诱中国观众去参加了一个‘颠覆’汉奸反面形象的仪式。”，最后写了一小段色情问题，如此，就把色情问题和美化汉奸的问题杂糅在一起了。仪式不仪式的，这种后现代术语我不懂，我只觉得，如果色情会和美化汉奸问题联系在一起，那么，删去色情段落，是否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呢？也就是说，看完全版的人会受到引诱，看删节版的人就没有这种危险？那么，大陆看那些删减到脖子的干净床戏的人，中美化汉奸之毒就轻微一些，台湾香港的人，就会完全中美化汉奸之毒？</p>
<p>事实上，就是把色情戏剪得一点都不剩，这影片该是美化汉奸，还是美化汉奸，该不是美化汉奸就还不是美化汉奸。汉奸有色情，汉奸和女人上床，因此汉奸就美化了，或者美化的效果就更强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正如我所说，那段性虐戏，一个男人虐待一个女人，鞭打一个女人，也能认为是美化汉奸？阎女士果真代表国人这么认为的话，莫不是说国人都堕落到以暴力残忍为美好的地步？</p>
<p>至于影片中的色情是否污染了观众的视听环境，这是又一个很大的论题了。这里只说说电影分级。阎女士对NC17 级，“graphic”耿耿于怀，给人一种感觉，好像被评上了NC17级，用了“graphic”就是导演的耻辱，而一个导演的耻辱也就是一个民族的耻辱。事实上，NC17是美国电影分级中的一个标准，指的是17岁以上的观众才能看，17岁以下不准观看。而且被分为NC17的电影不仅仅是性问题，暴力等问题也很可能被分到这一级，甚至现在有抽烟镜头的电影都在讨论是否参与到电影分级中。在美国市场，电影作品被分到NC17级的，当然不是大多数，可也不是很少，其中还有非常杰出的片子。要按阎女士说的拍法，展示一下抗日战争中的血腥和暴力，完全有可能也被分到NC17级。如此，按阎女士的逻辑，该向国人道歉的就是她本人了。说到底，电影分级要按各个国家不同的、流行的道德体系、观众的认识水平来做，正如在新加坡，我看的是R21级，新加坡的这个分级标准，是21岁以上的才能看，那里还剪了几个不同的版本，比如R17、全年龄级等等，观众对号入座，各取所需。要按我看，如果中国也实行电影分级的话，最好也采取新加坡这种做法。如果只能做一个版本，那么可能年龄段还要高一点，最好到23、24岁。而美国认为17岁以上，就个人负个人的责了。国情不同。没必要拉上美国的标准去评判影片对中国观众的道德影响。</p>
<p>阎女士（或者那个编辑）对电影分级的知识，只做了一部分的介绍，给读者造成了以评为 NC17为耻的印象，按照“没说什么就是有意不说什么”的标准，我是不是也可以说阎女士故意不说得全面，以此混淆读者的理解呢？白水兄说社会批评、意识形态批评是必要的，这我同意。但女作家阎女士这篇东东，貌似在做社会批评、意识形态批评，其实用作论据的又都是电影本身，白水兄说，阎女士并没有以美化汉奸为由来否定电影的艺术表现力，我也这样认为，但，我以为她没搞懂电影表现了什么。</p>
<p>白水兄转来的萨苏的两篇东西，很不错。其实，如果说从影片这个封闭的本文中能看出李安美化汉奸，我觉得真的没什么说服力，各位有机会看看这部影片，不要相信什么色情引诱仪式之类的事情，就看大陆全删的版本，看究竟李安是不是在美化汉奸易先生。</p>
<p>但是，脱开电影本身，拿它和历史上的郑苹如刺杀丁默邨一案做个比较，这样的话，还是有可能证明李安是不是在美化汉奸。具体的比较，萨苏的两篇文章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相信李安不是一个刻意想去美化汉奸的导演，李安的智商不低，在中国市场这样做对他毫无好处。李安的尴尬在于他选择了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来做影片的背景，又从张爱玲那里获得了一个二手版本作为影片的脚本，这是李安自己的选择，也是他自己为自己打造的枷锁，他必须为他的选择付出应付的代价，如同张爱玲、易先生、王佳芝、邝裕民、郑苹如、丁默邨一样，他们都在为自己的选择承付历史给於他们的代价。如果李安所拍摄的并不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从他的电影看，我不认为有美化汉奸之嫌，即使有人认为有，最后也总不过就是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可偏偏这就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所以李安的选择如果只考虑自己的艺术趣味，不顾及世道人心的话，那只能是自作自受了。</p>
<p><strong>附：女作家阎延文：&lt;色戒》色情污染，李安导演应向国人道歉</strong></p>
<p>著名导演李安执导、改编自张爱玲小说的电影《色戒》，还未上映就吸引了大众目光，自从它在威尼斯擒获金狮，媒体舆论更是一片叫好声。然而，在台湾、美国的电影界，以及影片原型抗日志士郑苹如的家属却纷纷站出来，表达了不同的声音。</p>
<p>《色戒》上映不久，台湾观察家就指出：影片的“肉体横陈”是“有目的的”，“就是用‘色欲’的诱饵，引诱中国观众去参加了一个‘颠覆’汉奸反面形象的仪式。”</p>
<p>《色，戒》小说原型郑苹如的家属也站出来表示质疑。近日，郑苹如80岁高龄的妹妹郑静芝，就《色戒》影片上映在洛杉矶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李安的电影让她去世的姐姐蒙羞。郑静芝在发布会上说：“我觉得我姐姐很冤枉。”“你（李安）要写一个历史的故事，你应该做更深一点的了解。”</p>
<p>同时，美国电影协会也把这部电影定级为NC-17，理由是它“赤裸裸地表现性”，而且赫然用了英文单词“Graphic”，这是对电影中的性描写所能用的最严重的词。</p>
<p>近日，就影片《色戒》是否美化汉奸以及是否误读张爱玲原著等问题，“台湾三部曲”女作家阎延文接受了媒体记者的电话访问。阎延文表示：在导演李安获得奥斯卡大奖后，自己曾应旅美作家邀请谈了对李安获奖的感受，提出“李安的获奖令人兴奋，他在获奖记者会上用华语致谢，表明自己的文化背景是中华文化，强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文化。这种表述非常令人感动。”阎延文博士当时表示：“奥斯卡获奖不仅是李安导演艺术的成功，更是中华文化的骄傲，是中国文化精神在世界范围的一次凯旋。”然而，获奖之后的李安导演拿出的第一部作品《色戒》，却破坏了彰显中国文化的美好形象，使她从期待喝彩变为深深失望。</p>
<p>谈到是否美化汉奸问题，作家阎延文认为：《色戒》美化汉奸和丑化抗日志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通过娴熟的电影策略，《色戒》构成了对中国文化和民族历史的“强暴”，李安导演应向国人道歉。</p>
<p>一，《色戒》美化汉奸的电影策略：</p>
<p>阎延文提出，《色戒》是否美化汉奸所以成为疑问，因为这种“美化”是通过巧妙的电影策略实现的。简要来看，这种策略包括如下几个层面：</p>
<p>其一.演员造型的美化：张爱玲小说原文中的易先生，是个“矮小的男人”，头发微秃，一脸“鼠相”；而李安选择的《色戒》男主角梁朝伟，却是风度翩翩、儒雅温情的中年美男子，首先从形貌上达成了对汉奸易先生的视觉美化。</p>
<p>其二.故事情节的美化：易先生的原型，是抗战时期汪伪特工总部76号的主任丁默村。当时的76号以“人间魔窟”著称，如果与白公馆、渣滓洞相比，是一个更为残酷血腥的杀人屠场，并直接受日本特务机关指挥。“76号”规定：凡枪杀一个人，即发给500元“喜金”，以物欲刺激汉奸制造了无数血案，如暗杀作家郁达夫的哥哥、著名律师郁华，对20多位手无寸铁的银行职员集体屠杀等。但《色戒》中，作为76号首脑的易先生，影片基本隐去了他作为汉奸出卖民族利益、屠杀抗日志士的残暴。李安自己把影片定位在抗日历史时期，却几乎看不到一个日本人，看不到血腥的杀戮和人性污秽。影片为易先生所设置的场景，要么在温馨公寓里，要么在豪华汽车上；要么在时尚奢侈品商店中。于是，易先生被置换成现代文明的高雅象征，令人艳羡的时尚人物；而影片的全部核心，则是他对美女的肉体享乐和所谓的爱情追求，着力凸现出他的“人性”。于是，屠杀抗日志士的罪责被遮盖，易先生该不该被刺杀？无形中在观众头脑中画上了大大的问号；与此同时，刺杀也就失去了正义的目的，成为一场性爱＋暴力的无聊游戏。</p>
<p>其三.人物结局的美化：历史上的丁默村以汉奸罪被处决，而影片的结局却在抗日团体被集体屠杀、易先生回到家中怀念王佳芝、甚至流下一滴清泪的温情中戛然而止。于是，汉奸成了大难不死的英雄，获得了永远不败的美好结局。</p>
<p>二．《色戒》在美化汉奸的同时，对抗日志士的丑化和矮化，构成了对中国文化和民族历史的“强暴”，李安导演应向国人道歉。</p>
<p>与美化汉奸相对，汉奸的对手，邝裕民和王佳芝所在的爱国青年团体，却被影片强烈丑化和矮化了。在这个团体中，男子们懦弱、无能，而女主人公王佳芝则是性受虐狂和为了一枚戒指能够出卖灵魂的小女人。影片结尾处，爱国团体在赴刑场就义时，不是从容赴死，而是反绑着跪在地上、在颤抖和怯懦中面面相觑。在两个多小时的影片中，中国观众的历史记忆被强暴了、虐待了、脱光了，最后被强迫跪倒在地，“枪毙”掉了。阎延文表示：影片的实际指向不仅是抗日志士被丑化，更是强暴了中国文化，强暴了国人对悲壮辉煌的民族抗战史的记忆，强暴了中国人在世界的形象和尊严。在这个意义上，李安作为导演不仅应该向电影原型郑苹如的家属道歉，而且应该向全体国人道歉，向海内外华人和全世界所有热爱中国文化的人道歉。</p>
<p>特别是作为台湾本土出生的导演，李安的历史观更令人惊讶。阎延文谈到自己在创作“台湾三部曲”的十年中，了解到的台湾抗日史。1895年，在台湾割让日本的苦难关头，一介文弱书生丘逢甲挺身而出，成为台湾抗日义军总头领。普通的台湾百姓们自觉承担起历史重任，先是“锥心泣血，北向痛哭”，继而“奋空拳、拼残躯”，以血肉之躯与６万日本正规军相搏击，进行了四个半月悲壮的抗日保台战争。此后在日据的５０年间，台湾先后发生了北埔起义、苗栗起义等上百次武装抵抗，用牺牲65万人生命的巨大代价和浓重血色书写了一部抗争与泣血的民族史。那么，台湾本土出生的导演李安，为什么不去表现这段自己祖先经历的热血生风的抗日史，而是在《色戒》中去颠覆和改写民族历史呢？由此可见，影片《色戒》在李安的老家引起台湾本土评论家的愤怒，认为《色戒》“是用‘色欲’的诱饵，引诱中国观众去参加了一个‘颠覆’汉奸反面形象的仪式”，也就不足为怪了。</p>
<p>问题在于，李安《色戒》的创作着眼点并非只是道德之外的模糊人性，而是一次有意识地‘抢救历史’行动。”李安自己说，“这段历史，就是要被留下来。”“现在的年轻人距离那个时代，太遥远了……我们这一代不拍这电影，将来就永远不可能了。”那么，李安究竟要把什么样的历史记录下来，究竟要向今天的年轻人灌输什么样的历史观？这的确是值得忧虑的。</p>
<p>在文化日益成为国家软实力的今天，放眼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不把影视艺术作为传播本民族主流文化的载体。在流行文化制造输出大国的美国，好莱坞大片在表现二战时期的美国人时，大都体现出强烈的民族意识。比如中国观众熟悉的《拯救大兵瑞恩》，影片中的角色几乎都是大时代的小人物，但米勒上尉、大兵瑞恩，甚至曾一度动摇懦弱的翻译厄本，最终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残酷的战争中彰显出人性的高大、美好和正直，显示了美国式的爱国主义，成为美国式的平民英雄。好莱坞电影体现的核心价值，几乎都维护了美国主流文化的价值秩序。为什么我们的华语电影，就要诋毁中国的核心价值，把一群丑陋的中国人端到世界电影节上？有人说，目前中国是贸易顺差而电影文化逆差，阎延文认为，差距也许并不仅仅在电影技术上，而更多存在于民族文化精神的张扬上，存在于如何树立民族主流文化这个关键点上。</p>
<p>三．《色戒》的色情暴露是对张爱玲的故意误读。大量色情戏构成对观众的视觉强暴，对当下文化环境的色情污染。</p>
<p>《色戒》最吸引眼球的地方，也是美国电影协会把这部电影定级为NC-17，用“Graphic”形容其“赤裸裸地表现性”的原因，是影片中大量“各种姿态”的色情场面。事实上，这是电影《色戒》是对张爱玲原著最严重的误读。首先，《色戒》应该不算张爱玲最优秀的作品。阎延文谈到，去年在美国与夏志清教授谈论张爱玲时，作为海外中国文学研究泰斗的夏教授曾说：我过去说过“张爱玲是最优秀的作家”，现在我认为她不是最优秀最伟大的作家了，因为她晚期“对生活不参与了，没有热度了，创作力衰竭了。”其次，在色情方面，张爱玲原作只是点到为止，用干净节制的语言写道：王佳芝“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回到他家里，又是风声鹤唳，一夕数惊。”而李安津津乐道的所谓改编核心却是：“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李安说，这是张爱玲写在剧本旁边的导演指示。其实，读过原著的人都会清楚看到，这只是小说中的一句引文，作家原文对这句话的态度是嘲讽和否定的。张爱玲明确写道：“她就不信名学者说得出那样下作的话。她也不相信那话。”这表明，作为女性作家，张爱玲具有女性意识和性别尊严。而作为男性导演的李安，恰恰是把女性作为“性”道具，进行了夸张的性炫耀。于是，影片不仅误读了张爱玲，而且颠覆了张爱玲的文学史形象，作为张爱玲研究者，阎延文也感到经受了某种情感伤害。</p>
<p>从抗日主题到张爱玲小说的怀旧情绪，再到《色戒》电影的美化汉奸和色情暴露，李安不仅误读了历史，也误读了张爱玲，从而构成《色戒》影片的双重误读。问题在于：在大众文化时代，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全国院线的全面上演，大众传媒的热烈追捧，使张爱玲《色戒》这样一篇本来较少人知道的短篇；借助李安电影，却如评论所说“像一颗来势汹汹的大火球从天而落，星火四溅，嗤嗤作响，效果是，人人都在谈《色，戒》。”其影响之广泛，对中国历史和主流文化之扭曲，实在令人担忧。</p>
<p>为了像珍惜生态环境一样珍惜中国当下的文化视野，维护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作家阎延文呼吁：影片《色戒》应停播，导演李安应向国人道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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