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翼
发布于 2024-11-23 / 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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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会行为:尴尬的“心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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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解释必须首先是一种解释

心理解释必须首先一种解释,这意味着它将提供一种说得过去的因果机制。心理解释不能只是一个标签。

设想一个场景:

我和你,正在你家对坐闲谈。相谈甚欢中,忽然我就站了起来。于是你可能会问:

-“怎么了?”
-“你怎么站起来了?”

我则可能回答:

-“突然想起来,我还有个重要的约会。”
-“突然想起来,家里还烧着水。”
-“你有没有听到门外有声音?”

一个很正常的场景,对不对?然而,如果我这么说:

-“你问我怎么站起来,我是调动了包括股四头肌、腓肠肌、比目鱼肌…… 等等,它们在我的大脑指挥下,有的伸张、有的收缩,使得我站了起来。”

这就变成了一个有点诡异的场景,对不对?

并不是因为我说了些你听不太懂的腿部肌肉名词,而是我给的因果解释,完全不是你想要的。

再设想这样一个场景:

你听到有人跳楼自杀,而我是知情者。于是你问:

-“为啥?”
-“他为啥会死?”

我回答:

-“因为从十几层的高楼跳下,重力加速度,使得身体无法承受…… 所以他会死。”

此时,如果你想追根究底,你会说,“这不是我想问的”;或许你觉得这种事不该开玩笑,你会对我说,“我看你也该去死”。

然而,为什么仍然有人用“心理变态”来解释“无差别杀人”这类激烈的反社会行为呢?

如果你只是用这个词在给这些行为一个评判,那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你意图去做某种“心理解释”,那就有些奇怪了。

因为用“心理变态”来解释“无差别杀人”,和用“肌肉收缩”解释“突然站起来”,或者用“重力加速度”解释“为何会死”,并没有太大不同。

这还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因为,这些看来荒诞的解释,其实都还是科学的、真实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无可辩驳的。

然而,这种心理解释,几乎就等于用某个心理学(尽管可能是流俗心理学)名词为某种行为更换一个称呼。

换一个词来称呼某种行为并不为过,却无法提供具有意义的解释。

当我们问,为什么一个人会驾车撞死 30 多个无辜路人?为什么一个人会挥刀当街胡乱砍人?我们根本就不想知道他是不是心理变态。 当你说,他这是心理变态时,我们并会就此满意,点点头说:“哦,原来如此!”我们会马上追问:是什么导致了他心理变态?

“戾气”“心理失衡”“疯狂”“极端”“冲动”“丧失理性”…… 也都是一样的,一样对于解释极端的反社会行为没有意义。

我们自始至终要追问的,始终是那个离开当下行为有一段距离的经验,而不是他伴随着当下行为的某种心理状态。 我们在追问为什么的时候,其实已经将这个人的心理状态与他的变态行为一起视为他某种遭遇的结果。

心理与行为,它们都是结果,而非一个是另一个的原因。

试想,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任何的反社会行为,连反社会的言语都不曾有人听他说过,你会说,他有反社会人格障碍吗?

事实上,你总是先看到他做出反社会的言行,才推断其具有反社会人格。你至少看到或者听到一次——尽管这样的判断显得草率,不过那是另一回事。

所以非要说的话,行为甚至是在先的。

比较如下两种模式:

经验—>扭曲心理—>异常行为

经验—>扭曲心理&异常行为

不论你认为哪一个更合理,你都要追溯到经验层面,这可能涉及到他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涉及到社会不公、刺激、压抑或冤屈。

对反社会行为,心理解释的必要性联系着“反常”

心理本身就贯穿一个人与世界互动的始终,事实给人的感受因人而异,因此每个人的选择固有不同。有的越挫越勇,有的一蹶不振,有的历尽悲苦却成为仁者,有的偶遇委屈就出卖良心。但,在选择常识解释心理解释时,人们一直倾向于优先选择现实的、合乎常识的解释。

比如,一个人拥有悲催的童年,悲催的青年,悲催的成年,结果有一天,他开车撞死了几十人。

人们认为这种解释能够接受。

(注意:这里说的“能够接受”意味着合乎常识,但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是对的。没有哪一种暴力应该得到支持。)

然而,一个人拥有幸福的童年,幸福的青年,幸福的成年,结果有一天,他开车撞死了几十人。

人们认为这样的行为难以理解。

吊诡的是,“心理解释”恰恰在此时需要“救场”。

一个富家子女平日总是忍不住要到超市去偷东西,这便需要心理解释;然而,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去偷个面包,则不需要心理解释,如果非得说需要点什么,那就是需要常识,和对常识的尊重

就算是没有任何合乎常识的事实可以解释的反常行为,我们也不得不为它找一个解释。因为,“没有原因”是人无法接受的。

一个绝大多数事实能够得到解释(尽管这解释未必为真)的世界,保障了一个人最底层的安全感。

反之,如果世界变成了随机的、粒子化的——一出门,可能忽然就会被乱刀砍死、汽车轧死,走在街上路面会突然塌陷把人活埋,呆在家里屋顶会突然掉落把人压成相片…… 没有什么因果,一切就都只是发生了而已,以至于他每天醒来都要有“今天就是我最后一天”的觉悟——在这样的世界里,没有所谓生存。

说“心理解释”是一种尴尬的解释,就在于此。当一个人的现实遭遇可以解释他的行为时,往往不需要心理解释;而当一个人的现实遭遇无法或者不足以解释他的行为时,心理解释方具意义。

心理学家为此构建了很多心理机制,以便使一个人看似和行为矛盾的种种经验纳入某个“顺理成章”的因果逻辑。 精神分析就是这种机制之一。

我这里绝不是轻视心理学家的工作。事实上,在这种尴尬中勉力为之,这本身就令人钦佩。

心理解释用来预测可能是危险的

心理解释的建构往往是极具争议的。因为它毕竟在试图解释一个“黑匣子”,在解释那些找不到现实理由的异常行为。解释尚成问题,用来当成模型做预测就需要更加小心。

几乎所有的研究都有某种预测的野心,用自然科学的研究结论来预测是最为靠谱的,而事关人的研究的结论,用来做预测就往往不那么靠谱,心理学研究就是如此。

一般的,用可见的行为结果来推测不可见的心理,不会有太大问题;基于某种心理解释为某些人提供帮助,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如果基于某种心理解释而划定某些人,对其加以歧视甚至施以限制,心理学就违背了“不作恶”这一最基本的学术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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